2006/12/25

聖誕老公公來修憲

昨夜我遇到聖誕老公公。

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這一年乖不乖啊?

我說,總統和黨主席可能覺得我不乖。但是我還是要禮物。行憲紀念日你就給我修憲吧。

聖誕老公公說,到底什麼是行憲紀念日,你又開口要什麼修憲?

我對老公公進行了一番工作,總算讓他搞懂了:台灣的現行憲法,是在一九四六年制定(對聖誕老公公必須用耶穌的年號),隔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但是並沒有經由台灣人民正式同意過哩。聖誕老公公說,喔,齁齁齁。

但是,這部憲法實施沒幾天,就被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凍結了。這一戡亂就是四十三年,一直到一九九一年才終止,接著就展開了七次的修憲。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那現在呢?

我說,呃,現在,台灣人民最瞧不起的就是政治人物、我們的國會可以輕易阻擋政府總預算、總統可以做很多神祕決策,行政院長不知道原因也不敢問、總統的女婿可以叫部長去陪他和朋友吃飯、每四年一次的總統選舉,讓全國的一半人對抗另一半人、兩大政黨比爛不比好。這就是我們行憲的現狀。

我們現在應該朝向議會內閣制修憲,嚴格限制總統權力,由國會最大黨領袖出任總理,避免憲政僵局。更要增加國會裡政黨比例代表的席次,推行更符合比例性的聯立式兩票制,讓新的政治力量有機會出頭,來終結藍綠對抗的民主內戰!聖誕老公公說,那很好啊,你們為什麼不做哩?齁齁齁。

老公公有所不知。我們的憲法改革粉難粉難哩。需要立法院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四分之三同意,向公民提出修憲案,還需要二分之一的公民投票同意(超過八百萬票)才能夠通過。更慘的是兩大黨的領袖雖然明知應該修憲,卻都因個人私心,一個是擺明反對修憲,另一個是講些假話來阻撓修憲。

聖誕老公公說,大家都知道我住在北極,其實我來自芬蘭。芬蘭有個傾向內閣制的混合制憲法,也有人民直接投票選出的總統。總統是國家元首也是三軍統帥,還是個穿裙子的(現任總統Tarja Halonen女士),大家都尊敬她,一點問題也沒有。但是總統也只有在歐盟以外的外交權力,其他的行政大權都屬於總理和國務院(內閣)。

芬蘭人口不到台灣的四分之一,單一國會有兩百席,全都由政黨比例方式選出,國會有三大五小政黨,能夠代表社會上各種意見,有左派有右派有環保有宗教。成長競爭力和公立中小學教育品質都是全球第一,高科技和農林業都欣欣向榮,傳統文化好好地維護著,外來語言也被容納。

我說,欸,這個雖然不是純內閣制,也可以接受。你就放這個憲法在我的襪子裡吧。

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你太貪心了。要不要Nokia最新款照相手機?

2006/11/27

制度殺人!

制度殺人!看起來很驚悚?並不是。古往今來,殺最多人的都不是人,而是制度。

歷史上的各種獨裁制度殺人如麻。奴隸制度幾千年來在世界各地殺了無數人。聯考制度殺過人。醫療制度殺過人。交通法規制度殺過人。循環利息制度也被要求扛起好多條人命。

制度殺人不奇怪,奇怪的是為什麼制度可以連續殺人。既然制度是人訂的,為什麼殺人的制度不能夠改?我們就要去看看:是誰站在殺人的制度後面,是誰教唆它殺人、包庇它殺人。

如果國務機要費、首長特支費的制度殺人,殺的可能是幾位天王的政治生涯,或是六千位高階公務員的第二生命。但是台灣的制度裡還有殺業更重的,那就是我們現行的錯誤總統制和兩黨對抗體制。如果我們把全部的精神都拿來對付國務機要費、首長特支費以及主計制度這些問題,就會縱放了殘害台灣民主生機的現行憲政制度。

設計不當的錯誤總統制,給予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的絕對權力,行政院長對於總統的任何命令只能維維諾諾,無法做長遠的政策規劃,也無能力捍衛內閣部會的政策措施。而總統所有的資訊和建議只來自少數幕僚或民間親友,當然就導致決策過程神秘化與個人政治利益取向。

更為可怕的是贏者全拿的總統制,和即將實施的將藍綠對抗制度化的國會新選制,兩者合在一起將更加激化國內的政黨對抗和族群對立。以國家認同為分界的社會對抗,造成公共政策優先順序的錯亂、政府資源的錯置。這種制度繼續搞下去,社會動盪、經濟遲滯、人心痛苦,還怕沒有更多的台灣人被制度所殺嗎?

奇怪的是,陳總統和馬市長這兩位差點在國務機要費、特支費問題上斷送了政治性命的領導者,卻無視於憲政制度殺人的事實,不約而同地聯手阻撓修憲,顯然是打算包庇這個制度繼續殺人。

陳總統知不知道現行憲政制度殺人?他當然知道。他口裡喊著要改,但其實不是真的要改。當他喊出規定國土範圍、凍結現行憲法這類毫無可行性的名目台獨口號,他真正想要的不過是動員一群人民去對抗另外一群人民,以此來捍衛他自己岌岌可危的政治生命。他明知高喊名目台獨的實際結果,就是導致進步修憲破局,從而包庇現行憲政制度可以殺更多人,但這不是他所在意的。

馬主席知不知道現行憲政制度殺人?他當然知道。但是他也不願意去改。他自認是這個憲政制度的下一位獲益者,可以擁有不受節制的權力,即使遭受再多反對也不怕被罷免。更何況在立法委員新選制實施後,國民黨可以一黨獨大,國民黨籍總統的專擅空間絕對比陳總統有過之無不及。他一意反對修憲,無視於制度殺人,只會叫大家相信他是好人。

制度殺人嗎?那麼為什麼不去改革制度?明知制度殺人,卻不去改革制度,甚至還阻撓改革,那麼是誰在殺人?

2006/10/30

我問你!紅衣人

紅衣人!有人問,難道你們所曾經做的一切,就這樣消失得了無痕跡?旁觀的我,也對這個問題思索良久。曾經穿著紅衣上街吶喊的人,你認為呢?如果真的是了無痕跡,紅衣人,這是你所願意嗎?如果不是,為什麼會這樣呢?

紅衣人!有人說,你們的運動只能喊「阿扁下台」四個字,其餘只要談到任何制度改革,例如陽光法案、黨產條例,或是內閣制修憲,通通都是違背了你們的運動理念。這更讓我好奇,反貪腐的你,真的不願意用你們的力量來推動制度改革嗎?

紅衣人,台灣現在有貪腐、過去有貪腐、未來還是有貪腐。你反對貪腐,所以走上街頭。但是過去的貪腐和未來的貪腐怎麼辦?要追究過去的貪腐,就必須有司法的追訴,以及歷史上不當黨產的處置。要防範未來的貪腐,就必須有完善的陽光法案。

其實,紅衣人,完善的陽光法案還不夠。只要政治人物要花大錢當選,貪腐就必定存在。這種金錢與政治的結合,必須靠「公費選舉」才能打破。紅衣人,這也還不夠。陽光法案和公費選舉,都不能夠預防總統濫權。總統濫權的可能性、總統親信介入政策人事的可能性,都源於我們憲法裡權責不明的中央政府體制。要解決這個問題,許多學者提出「內閣制修憲」這個處方。紅衣人,這些制度改革,是你所應該關切的問題吧?

紅衣人!又有人說,你只聽得懂「阿扁下台」四個字,至於修法、修憲等制度改革,都太複雜,超出你的理解能力。這是真的嗎?你同意嗎?紅衣人,你們中間有些人以你們的屬性感到自豪──年輕、都市中產階級居多;有人說你們是新公民。順帶告訴你,紅衣人:過去二十幾年,台灣的群眾運動多有制度改革的訴求。在民主觀念還蒙昧未開的年代,做工的、種田的、打赤腳的、穿拖鞋的,他們上街頭要求解嚴和廢除國安法、要求國會全面改選、要求司法改革。紅衣人,你不會願意承認你不懂「制度改革」吧?

紅衣人!還有一種說法:當初紅衣人站出來,為的是要求陳總統下台;如今陳總統沒有下台,運動卻轉向制度改革,結果會為難國民黨的馬英九主席。為了不要為難馬主席,所以你們的運動不該談制度改革。他們所說的等於是:你雖然穿著紅衣,其實你就是藍色。你同意嗎?如果你同意,那就印證了陳總統的斷言:紅潮是兩千零四年總統大選爭議的延續,你不過就是敗選不服輸的藍色選民。紅衣人,那是你嗎?被你所反對的阿扁這樣論斷,你甘願嗎?

紅衣人!藍色的政治人物們,當然希望你只是藍色支持者,幫助他們來打擊綠色政黨。綠色的政治人物們,其實也樂意見到你只是藍色支持者,這樣他們就可以振振有詞地否定你、忽視你。但是你願意嗎?還是你願意做真正的新公民?很多人盼望真的有新公民,可以做為反貪腐修法、防濫權修憲,甚至民主深化改革的新動力。我問你!紅衣人!那是你嗎?那不是你嗎?

2006/10/16

制度改革才是出路

有些人說百萬人民反貪腐是一種新公民運動,有些人說不是。不論是或不是,紅衫軍的公民運動潛力,被藍綠兩股政治力量所夾殺是事實。我在這個專欄談過:「藍綠對抗是自我實現的預言」。當主要的政治行動者都抱著犬儒的態度,則所有的政治議題自然都將落入藍綠對抗;而試圖打破藍綠對抗的嘗試,不僅注定徒勞無功,甚至反將回頭鞏固、強化這兩極對抗的體制。

紅衫軍的偃旗息鼓有其結構因素。群眾運動是非制度性的力量,雖然短期內能夠激起巨大動能,但不能持久。政黨、政府和大眾媒體是制度性的力量,有龐大的資源、持續力和戰略縱深,對於群眾運動往往能夠以逸待勞,予以擊潰或收編。

紅色群眾就是這樣被綠色和藍色的制度力量所共同打擊、消耗和封鎖而終於落敗。在綠的方面,原本用來護持台灣主體的「本土意識」,遭受陳總統以及部分民進黨人濫用,作為保護個人權力的工具,以此動員更大的群眾力量來迎擊紅衫軍,將一個可能的公民運動封鎖在黨派對抗的範疇,這是明顯的事實,我也已經強烈批判。

比較隱諱的事實是藍色力量對紅色群眾的消費、剝削、封鎖和背棄,這部份較乏人點破和批判。國民黨高層都心知肚明,陳總統下台後的政局對馬英九主席不利。然而為了向群眾交代,不能不配合演出。親民黨宋楚瑜主席甚至不惜擔任配角來獲取政治資本。至於多數國親新黨的公職人員和候選人,無非也是為了個人的政治利益而去討好群眾。一旦運動可能連累到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他們對運動的支持也就立即消退。

最為嚴重的是:藍色力量封鎖了紅色群眾從反對陳總統個人轉向追求制度改革。照理說,制度改革才是公民運動的終極目標。要防止總統貪腐濫權,一定要修改現行憲法曖昧不明的權責劃分,建立適合台灣多元社會性質的議會內閣制。然而部份同情馬英九先生的輿論領袖,極力封鎖反貪腐運動轉向修憲訴求。這是為了反貪腐運動呢?還是為了迴護馬英九先生的總統之路?對他們來說,維護藍色制度力量是不是比呵護公民運動更重要?照顧馬英九先生個人,是不是比改進台灣的民主制度更重要?

施明德先生過去所從事的民主人權鬥爭,從來沒有以對付任何個人為目標──即使是將他下獄的蔣氏父子。相反地,過去的反對運動,總是以推倒反人權的政權、改革不民主的制度為目標。我相信反貪腐運動也應該如此。紅衫軍可望再起,但必須正視藍色制度力量的箝制,更必須以制度改革為終極訴求。唯有制度改革,質言之,也就是內閣制修憲,才有可能讓群眾的熱望落實,讓人民的汗水與淚水不會平白蒸發飄散。

真正理解台灣民主化過程的人都知道,制度改革才是群眾運動的出路。

2006/10/02

台獨的名目與實質

支持台獨的人最大的悲情,不在於台灣沒有獨立,而在於搞不清楚台獨運動的目標為何,使得台獨的理想被政黨或個人所利用而淪為工具。台獨成為「名目台獨」,不再具有實質的意義;甚至對真正的理想還造成巨大的傷害。

描述台灣國家定位最好的一份文件,就是民主進步黨在一九九九年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它開宗明義說:「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說明了:台灣已經是獨立的,不需要再獨立一次。現行憲法是正當的,不需要再制憲一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華民國以外的另一個國家。

這就是我所謂的實質獨立。台灣的實質獨立,也是中華民國存在的基礎。因此台灣實質獨立是全體台灣(中華民國)國民的根本國家利益,不分黨派要團結維護。

但是台灣的實質獨立,不是基於固有領土,也不是歷史的必然。如果沒有一九五零年的韓戰,杜魯門政府不會派艦隊協防台海,隔年的舊金山合約也不會成為「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法律基礎。

台灣的實質獨立雖不是歷史的必然,但卻已成為台灣人民堅定不移的選擇。這是由於九零年代的民主化,等同於漸進式的人民自決,讓日本帝國投降後一度無主的福爾摩沙,確定由在其上生活的全體人民所共同擁有。

到這裡,台灣的實質獨立已經達成,剩下的是如何去鞏固──「現狀」。想要維持現狀的人,就是在支持台灣的實質獨立。想要台獨的人,也必須維護現狀。

維持台灣實質獨立的因素有三:美國在亞洲安全體系裡的優勢地位;中國崛起但不稱霸的國家目標;以及台灣的民主化。

在這三個因素之上,判斷一個政治動作或政策是否有助於台灣實質獨立,也有三個判準:有沒有讓美國更支持?有沒有讓中國更容忍?有沒有讓台灣內部更團結?

從這些判準來看,陳總統這六年來對於實質台獨的貢獻大致是負面的。

前年的三二零公投是最為惡質的個案。陳總統曲解公投法第十七條的立法意旨,硬把符合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被動統獨公投,轉成主動非統獨公投;得到的是一個政策意涵不明的結果,還造成美國對台灣的疑慮提高,中國對台灣的敵意增加,而台灣內部的對立更加嚴重。

現在陳總統又要在原本已極為困難的憲改工程中,加上對台灣實質獨立毫無幫助的領土議題。如果讓他鼓動成功,可以預見的結果是修憲破局、美國警告、中國反對、人民對抗,台灣民主的前途更加黯淡。

台灣的愛國者們所能預見的最大悲傷莫過於此:一群可愛的人民,希望領導者能夠將台灣帶到正常國家,因此熱情地回應這領導者看似夢想成真的名目口號。然而這領導者並不是真的要推進台灣的實質國家利益。他要的是動員這群人民來為他對抗另外一群。

對此,我們能做的不多,只能有如僧人般苦苦地為大眾分說:不要被名目所惑,要看穿事物的本質。

2006/09/18

藍綠對抗是自我實現的預言

什麼是自我實現的預言?

「股市會崩盤。」

「經濟會恐慌。」

「我們不會贏。」

「做什麼都沒用的。」

「權力都會落入壞人的手中。」

「所有政治問題最後都會淪為藍綠對抗。」

「股市會崩盤」的謠言之所以成真,是因為投資人認為其他人會受到謠言的影響,所以他也必須對謠言做出反應。於是殺出的殺出,造成股價的滑落。股價一直滑落,又證明了殺出的正確性,如此直到崩盤。

藍綠對抗的政治預言之所以成真,也是因為從政者認為人民必定會用藍綠二分來看待政治議題。為了迎合選民,或至少不要觸怒選民,從政者最好也跟著趕快採取藍綠二分的立場來表態。

在台灣,大部分的政治議題,起始時很可能是很單純的,是有黑白而不是藍綠的;爭論一旦啟動,就沿著政黨的界線逐漸展開,隨著藍綠對抗的升高,終於搞到各曝其短、互相詬罵、沒有是非、一個沒有收場的收場。下次,同樣的劇情再度上演。

藍綠極端政客要從中獲利,因此極力剝削這一結構。這是藍綠對抗的預言每每實現的主要原因。每當極端政客在政治爭議中取得發言權,原本冷靜客觀的民眾,情緒就開始被動員。但是他們不是被「我方」的政客所動員,而是被「對方」的政客所動員。王世堅頂多拿到幾萬張綠色選票,但是卻足以激怒幾百萬藍色選民。鄭麗文未必真的吸引藍色選民,但可能造成綠色民眾足夠的反感。

小政客的行徑是自私,但為惡有限。最為自私的是高層政治領導者,不僅也要從這藍綠對抗裡面獲利,更不擇手段地升高這對抗,加深社會的分裂。邱義仁振振有辭地辯護藍綠對抗的族群基礎,忘記了政府的責任是消弭這問題而不是惡化它。游錫堃比較不需要理論,直接、公開(在國內和國際)把一半國民當作敵人。至於陳總統,他連曾經投票給他的六百萬人中大多數人的觀感也不顧了,緊拉著一群人民去對抗另外一群人民。

當藍綠對抗的經驗一再被證實,人民大眾的預期心理就一再被強化而鞏固。預期心理被惡質政客所認知,自然能夠重複操作,終至訓練成為條件反射。一旦有政治爭議事件發生,藍綠民眾都緊盯著電視機,等著「對方」有任何過激或惡質行為發生,然後引為自己攻擊和辯護的論據。而藍綠雙方的政客,總是源源不絕地提供過激和惡質的表現,讓人民和人民之間的對抗,永遠不缺火柴和汽油。

藍綠對抗的政治預言之所以一再實現,還有一個決定性的因素,就是藍綠陣營內部反省批判力量的微弱、怯懦、鄉愿。從政者通常比一般民眾更能預測政治風向,也就比一般民眾更犬儒,更相信「所有的政治問題最後都會落入藍綠對抗」。他們總是等到事情真的演變成藍綠對抗了,才機巧地說「果然沒錯」,然後順勢採取黨派性立場。他們忘了自己應該是有遠見的領導者,不是庸懦的追隨者,更不是猥瑣的投機者。如果他們在事情還沒演變成藍綠對抗的時候就起而發聲,或許有一群(如果不是很多)頭腦清醒的人民會呼應。

所有自我實現的預言,都有其現實基礎存在,否則不會一再發生。愈是自認為世故的人,愈是相信這些預言。唯有勇敢天真的人們,才能夠打破預言。新世代的台灣愛國者,有一個不可迴避的使命,即是打破這藍綠對抗的宿命。

2006/09/04

黨工與黨棍

黨工,是為政黨做工的人。黨棍,是為政黨打人的人。為政黨做工,是希望推動政黨實現理想。為政黨打人,則是要從中獲取利益。

黨棍這個名詞,有些人可能沒聽過,有些人可能已經忘卻。在還沒有民主化的時代,所謂的「黨」指的是特定的某黨,而「黨棍」自然是該黨所專有。

在那個時代,只要有人批判領導者、質疑政府的政策,就會有一群人,非常積極地跳出來,用各種手段來修理這些異議者。在那個時代,他們被叫做黨棍。

有些黨棍的手段過於骯髒,有水準的政黨工作者都不屑為之。這種黨棍,特別受到當權派的感激與疼愛,因為他們願意為了捍衛當權者而弄髒自己的雙手、賠上自己的臉皮。

到了民主的時代,有了不同的政黨。時代不同,政黨不同,但是人性大抵有其類似之處。每個政黨的裡面和外面,總是會有願意為了捍衛當權者而弄髒自己雙手、賠上自己臉皮的人。

威權時代的黨棍,手段比較兇殘,能夠陷人入獄,甚至取人性命。民主時代的黨棍,則只能夠用較小型的伎倆來對付異議者,例如毀人名譽、例如限制言論空間。然而黨棍們不分青紅皂白、黨性高於人性的心態則是一致的。

黨棍在平時並不受到重視。政黨在正常狀態下所倚賴的是黨工,而不是黨棍。政黨的日常工作繁瑣艱鉅,需要黨工持續的付出。政黨要爭取民眾的支持,靠黨工辛勤地服務。

一旦領導中心需要鞏固,黨棍的重要性就突顯出來。當權者在遭受質疑批判之際,最需要黨棍的維護──特別是在當權者的行為實在很難合理辯護的時候。

這時候,正常的從政者和黨工,都已經無法發揮功能。因為當權者的行為,與這些黨工平時向民眾所宣揚的政黨原則和理想相違背。黨工即使想要努力維護「本黨」,畢竟無法扭轉人民的是非之心。更何況民主政黨裡的許多黨工,是正直而誠實的理想主義者,甚至是國家利益高於黨派利益的愛國者,他們未必願意犧牲自己的原則來為當權者辯護。

黨工落寞之際,黨棍昂揚之時。當黨工與從政者皆因為不齒當權者的行為而沉默,黨棍就成為當權者唯一的依靠。黨棍揮舞,忠良噤聲。

黨棍為了懲罰異己,都必須宣稱自己是政黨理念的最忠實擁護者,是政黨紀律的最嚴格執行者。事實上黨棍不可能有理念。因為他們所效忠的是權力。只要是脫離當權派掌握的同志,就是他們的敵人。在最戲劇化的例子裡,他們為今日的當權派興奮地、毫不留情地追殺昔日的領導人。

黨工應該是愛國者,因為政黨的目的是促進國家進步。黨棍卻不可能是愛國者,因為在黨棍的心目中,個人高於政黨,政黨高於國家。黨工與黨棍難免是會對立的,因為黨工要為政黨爭取人民的支持,而黨棍卻會在短期內毀掉黨工長期辛勤累積的成果。

2006/08/21

不倒扁的中立化

在我所屬的綠色政治陣營裡,有些不支持倒扁運動的人說他們自己並不是積極支持陳總統,也不是反對陳總統下台,而是反對陳總統因為某些原因而下台。這些原因包括︰

一、反對總統因為貪污而下台。有些人認為貪污對政治人物不算是罪,畢竟政治人物與金錢的關係古已有之,舉世皆然;又或貪污之罪不至於令總統下台,畢竟一位總統所可能為的惡,有遠大於貪污者。即使陳總統真有涉及貪污也不必下台。這些人所援引的是刑法上的比例原則。

二、反對總統因為貪污嫌疑而下台。另一部分人認為貪污足以令總統下台,但是陳總統畢竟沒有貪污──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直接的證據。必須要一直到法院宣判或總統認罪,他們才接受總統應該下台。這些人號稱他們堅持刑法上的無罪推定原則。

三、反對總統因為少數人的反對而下台。這些人認為,部分泛藍群眾原本就不承認陳總統當選的合法性。此時如果有群眾抗爭,參加的必定仍然是兩年前盤據凱達格蘭大道的同一批人。這群人是逢扁必反,陳總統不應該因為他們的反對而下台。畢竟,總統是由多數人民所選舉,不能因為另外一部份的人民反對就去職。這些人可以算是民主多數統治原則的維護者。

四、反對總統經由憲法規定(罷免、彈劾)之外的途徑(群眾運動)而下台。即使倒扁的不是泛藍,而是曾經支持陳總統的泛綠菁英;這些人仍然堅持陳總統不應該因此下台,理由是憲法有總統該如何解職的規定。這些人大概可以稱為法律主義者。

我個人主張第一種和第四種反對不成立。總統如果確有貪污,就一定要下台。貪污是以國家權力謀取個人利益,是不愛國的行為。國家領導人不愛國,是台灣國民不應該忍受的事情。此外陳總統在對外政策上,數次為了個人政治利益而犧牲國家利益,已有明確的不愛國行為。

人民應該有透過群眾運動,收回對政治人物付託的權利。群眾運動所反映的是一種政治現實,政治人物可以依整體的政治現實,自行衡量,在何種或何等程度的群眾力量下應該主動去職。認為唯有法律途徑如罷免彈劾才能令總統去職,而排除任何群眾政治途徑的,是採取了狹隘的民主理論觀點。

持第二類主張的人,大可以靜待法律證據再做決定。如果倒扁的群眾真的只是泛藍,第三類人更可以不用擔心。單靠泛藍的力量是沒有辦法撼動陳總統的。六年來事實一再證明。因此,他們沒有必要積極出來挺扁或反倒扁,只要中立即可。

除以上四類以外,另有一種人,只要是泛藍所支持的事情,他們就反對。只要是泛藍所反對的人,他們就支持。最怪異的是,儘管要求陳總統下台的聲音很多來自綠色陣營,他們反而盡全力把這些批判者抹上藍色。這些人也有他們的理論,諸如捍衛本土政權等。但這些理論十分牽強。事過境遷,必將受到歷史的訕笑。

除了自認為有很好的理由要挺扁的人,還有自認為有很好理由要倒扁的人,其餘所有人都該中立化。包括民主進步黨內嚴肅的從政者,以及支持本土民主運動的知識份子。陳總統做過什麼事,我們不知道。但是他自己知道。讓他自己去面對。

2006/08/07

該啟動B計畫了

執政黨的高層領導者們必須認識到,執政責任的挑戰進入了另一個階段。應該開始準備研商一旦陳總統下台,政局如何穩定及未來兩年國政重點為何的替代方案,或所謂的Plan B了。

先前陳總統以恐怖平衡與各個擊破的方式,來維持民進黨主要領導者對他的支持。「穩定壓倒一切」,是這一陣子以來民進黨領導者們的唯一路線。這樣的路線不能算是錯,但是有時而窮,不一定能夠維繫下去。

就有如防治水患:當洪水不斷上漲的時候,地方首長不能夠僅僅只有繼續築高河堤來圍堵洪水這個唯一方案。當洪水一旦決堤而出,疏散居民的方案在哪裡?只有圍堵方案,而沒有疏散方案,能夠算是一個負責任的首長嗎?而洪水不停漫漲的時候,誰能夠有把握堤防一定不會潰決呢?

前一陣子以來,綠色陣營裡面反對陳總統下台的勢力,所主張的理由大致有兩項:法律標準與政治穩定。法律標準,隨著事實的揭露而面臨考驗的可能性逐漸提高。一旦陳總統所涉及行為事實愈來愈逼近法律邊緣,則政治穩定這個理由也必須要被檢視及重新定義。

民進黨領導者們宣稱為了政治穩定的理由而繼續支持陳總統;同樣地,為了政治穩定,也該負責而慎重地研擬一旦陳總統下台之際,能夠穩定政局並推動國政的替代方案。

現在民進黨的黨政領導高層之所以遲遲按兵不動,除了忌憚陳總統的報復之外,大概還有三層政治考量。一是不願冒犯基層支持者的挺扁情緒;二是互相缺乏信任基礎,很難協調出具體的政局安排;三是刻意迴避呼應呂副總統準備重組政局的動作。

然而,呂副總統的作為應該得到正面回應。即使再多個人動機的批評,呂副總統基於憲政角色,確實有義務開始思考及準備如何承接大局。而民進黨領導者們彼此信任基礎缺乏,更應提前展開研商,以免變局來臨時措手不及。

至於基層支持者的挺扁情緒,是民進黨領導者們很重要的倫理責任。如果民進黨從政者非但不疏導支持者,反而一再應和強烈的黨派和族群情緒,這樣的作為,只會升高民進黨選民對於陳總統不應下台也不會下台的期望。而萬一在某個時間點上,陳總統真的必需去職,支持者在情緒上的衝擊將何比巨大?社會的緊張對立將何等激烈?而黨政高層到時候打算如何面對這樣的局面?是要繼續跟著群眾的情緒走,從對抗裡謀利?還是應該起而領導、安撫人心?

現在,執政黨領導者們所做的大概就是觀望。此外無非是和核心幕僚們做個人政治利益的盤算。然而,民選總統去職的可能性,是台灣新興民主極為嚴肅的歷史挑戰。負責任的政治領導者們,應該共同研商,謀求應變方案。沒有Plan B,只會觀望和內心盤算,而把國家未來付諸僥倖的,不算是領導者。

2006/07/24

不要問總統能為國家做什麼

進步本土派的知識份子們提出了七一五聲明,要求陳總統考慮自動辭去職務。除了樹立道德標準的期望之外,他們大概也認為陳總統事實上已經沒有政治實力來繼續領導國家。

幾位獨派大老們宣示了他們對陳總統的支持,並且宣稱他們要求陳總統在剩餘任期內推動制憲正名以及追求轉型正義等理想。這樣的條件式支持,是要陳總統將功折罪的意思。

然而獨派、泛綠,或是全國民眾,真的應該對陳總統有這類或其他的期望嗎?

這幾位獨派大老沒有認識到他們這種建議的災難性。陳總統數度發動這類名目台獨的行為,包括三二零公投以及終止國統綱領,在國際上都被理解為內部權力政治的操作,在國內則引起強烈的社會對立,傷害到台灣的國家利益。

台灣地位的維護和推進,需要國民的團結與國際社會的同情。以陳總統今日如此脆弱的政治地位,要推動名目台獨,各國政府以及國際輿論必然判斷他的動機是維護個人權力,不可能予以支持。就國內民意來說,陳總統未來兩年推動制憲正名必定引起更嚴重的內部對抗。

轉型正義更是如此。台灣從威權到民主化的歷史過程極為複雜,國民黨政府的功過不是很容易評定,尤其是經歷了李登輝政權的過渡期,是非黑白絕不是可以用殖民概念來一刀切。

台灣的轉型正義不是一黨一派能夠單面向操作,需要跨族群黨派的領導者共同來追求。以陳總統今天所擁有的薄弱的社會信任,由他來追究轉型正義將是適得其反,徒然授與反對者抗拒的藉口。

不論是要求陳總統下台的人,或是認為他不應該下台的人,此時的訴求應該不是要求陳總統有所作為。相反地,應該要求他不宜有所作為。

這不僅是防止陳總統為了重新掌權而走上極端路線,危及國家利益;同時也是因為總統的憲法權力原本有限,此時限制總統作為有助於釐清憲政體制。再者,以陳總統目前的處境,他的主要關切在於他個人政治生命以及家庭的維護。他的心理壓力很大,他的智囊無法運作,他的政治判斷隨時可能出錯。在這種時刻賦予他重大而困難的政治任務,無異置國家於險境。

更重要的是對於台灣人民的啟示。這幾年的經驗證明,台灣的民間自主力量超越了政治人物的領導能力。一個有權力的總統,都沒辦法好好領導,更何況一個焦頭爛額、忙於自救的總統?而如今,我們還需要他的領導嗎?

民進黨也好,進步本土主義者也好,台灣的整個民間社會也好,大家應該重新整理心情,思考各自企求的願景,用自己的力量去逐步落實。

這時候,不要問總統能為國家做什麼。要問我們自己能為國家做什麼。

2006/07/10

解散馬基維利派

執政黨即將召開的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勢必要面對執政價值淪落與從政黨員違紀的諸多個案,以及導致這些個案的制度與文化問題。

做為推動了全球各華人國家裡第一個民主化的力量,民主進步黨原本可以在歷史上傲視世界各國政黨而無愧。而做為世界前二十大經濟體治理者的民進黨,在其全國黨員代表大會所該討論的問題,本來應該是執政黨對於階段績效的評估,以及國家面對挑戰的策略綱領。

極其無奈的,在極具象徵意義的全代會中,民進黨大概沒有面向全球的未來新政綱可以發表。相反地,主宰大會的將是內部問題。

近日再度被提起的解散派系之議,再度表現了民進黨的這個內向性格,也證明了民進黨領導階層還沒有認識到政黨本身以及國家社會面臨到什麼樣的基本問題。

事實上,民進黨派系的意識形態色彩已經淡化到幾乎不存在。派系不過是黨內選舉以及公職提名初選的配票系統。各派系的差異,只在於權術的高明與否,以及操作的有效能與否而已。

真正主宰民進黨的派系,其實是馬基維利主義派。馬基維利是十五、六世紀之交的義大利思想家。他認為君王可以用任何手段來強化權力基礎。唯有權力的奪取和維繫,是政治真正的主題。至於所謂道德,所謂是非,所謂清譽,都不是政治領導者應該關切的。

唯有勝負,唯有輸贏,是最高關切。瞭解陳水扁政府以及民進黨核心這幾年來運作的人,都可以發現這其實就是最高層的意識形態,而這個意識早已滲透到高層幹部的心態裡。從2004年總統大選慘勝直到2005年縣市長大選慘敗,領導階層對這個心態不僅沒有反省,只有變本加厲。

馬基維利主義講的是「輸贏」,而不是「是非」。然而民進黨當權者忘記了,從創立以來,這個政黨的力量其實並不來自權力的操作和資源的分配,而是來自於人民的是非之心。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智也。」由於人心有是非,所以獨裁體制也有瓦解的一天。由於人心有是非,所以不正義的事情,不會長久被容許。所謂「是非之心,智也」的「智」,不是巧妙的智謀,而是人最根本的判斷力,也是政治行動的準據。「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恰恰是民主政治在倫理上的最終基礎。

從這樣看來,民主政治裡的「輸贏」,其實和「是非」就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人民覺得你是錯的,你再怎麼會掰、會拗,怎麼能夠選贏呢?人民有判斷力,你想要擺佈他的是非觀,又怎麼會成功呢?

不如馬基維利所期待之君王者,乃是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似乎並沒有做為君王的自我期許。相反地,即使已經連任總統,都還把自己當成仍然在與天鬥與人鬥,仍然在求生存。求生存的人,只會講輸贏,不會講是非。

更不同於馬基維利所勾畫的領導哲學,乃在於馬基維利雖然主張不擇手段,但卻並非不顧成效。相反地,馬基維利認為權術的正當與否完全取決於統治的結果。

民進黨要面對人民支持流失、期待落空的問題,那麼急迫需要處理的不是所謂的派系問題,而是領導者的集體心態問題。應該要做的,是把馬基維利主義者從黨的領導階層裡開除、解散,回歸到一般人民的同理心。

2006/06/26

與馬主席對話

我為綠色政治陣營裡面試圖推動反省與改革的新世代,代擬這份與國民黨馬主席的對話:

馬主席,台灣民主發展遭逢此時的挑戰,我們也很希望,能夠推動綠色陣營的自我反省與改革。

但是,在您同黨政客們見獵心喜,持續惡質爆料;在您手下的政治打手們利用國家的不幸,刻意提高衝突,謀取黨派和個人利益的時候;我們對於推動綠營的理性反省檢討,只能束手無策。

您們的操作,激起了部份綠營支持者的反感,使他們再度被迫在兩惡相權中取其輕者。而他們顯然認為您們的政治操作比所謂本土政權的腐化還要更為令人厭惡。

綠色陣營又失去了一次反省改革的契機。綠色陣營的部份同志,過去一再學到,用保衛本土政權可以合理化一切失職無能。這次,他們又學到了最壞的一課,那就是保衛本土政權可以壓倒一切,包括本土政權應有的價值觀。往後,只要繼續搞這套就好了。

馬主席,現在您說您的政黨要走回中道路線。您承認了,過去一陣子以來,您與您的同黨和友黨所做的,恰恰就是極端的黨派路線。

您在電視上對綠色的支持民眾喊話。您沒有想過,其實您並沒有那樣的道德力量來對綠色選民喊話。這不僅是您對綠色選民缺乏說服力,更是因為您連自己的支持者都不敢得罪。

為什麼呢?因為您猶疑反覆的決策,您自圓其說的告白,只是顯示了您也不過是個被激進派拖著走的媚俗領導者。

您提到幾位已經不在人世的民進黨大老。但是您本來想要借用的名字,是林義雄和施明德。您期望獲得林義雄和施明德的支持,來強化對陳總統的壓力。然而他們兩位沒有答應您。

您很清楚,這兩位是對藍綠都有影響力的政治領袖。您不清楚的是,為什麼林義雄和施明德能夠擁有這樣的影響力。

不談他們的犧牲。您永遠不可能瞭解那部份的意義。林義雄和施明德,為什麼能夠對藍綠的民眾,都能擁有影響力,是因為他們是忠於自己內心原則的人。他們願意為了內心的原則去和任何人對立,甚至包括自己的支持者。

在藍綠對抗有可能爆發時,林義雄所嚴厲約束的,是他自己的民進黨員。在族群矛盾激化的氣氛高漲時,施明德所出言批判的,是他自己的本省獨派支持者。

而馬主席,您所做的,是縱容藍色政客用最囂張的方式去激怒綠色選民;然後您自己還想要用溫柔和善的言詞來呼籲綠色選民支持您的主張。

馬主席,您不是要把國民黨和台灣的民主化歷史做連結嗎?請您看看您的陣營裡面,那些政客的嘴臉。

您如果要連結台灣的歷史,您就必須試著去體會,為什麼那麼多的民眾,對於您手下政客厭惡到這個地步──厭惡到他們寧可去支持他們不見得真心喜歡的綠色政客。

您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陳總統面臨這麼大的政治危機,還能夠藉由本土政權的虛假藉口,重新激起部分民眾的同仇敵愾。

您的不理解,就是這樣的情況還能夠繼續發生的原因。

如果您還不理解部份民眾對藍色政客的厭惡,如果您沒有膽量來抗拒極端化的黨派路線,如果您還想討好少數好戰的支持者,那麼您還沒有資格來對綠色選民做道德勸說。

馬主席,人民的反應有時候看來很奇特,但他們並不是沒有判斷力。您說,陳總統失去了台灣人民的尊敬。這或許沒錯。但同時,您也必須要認識到,台灣人民的尊敬,您還從來不曾得到過。

2006/06/12

十年新世代綱領

十年前,一九九六年的五月,近百位青年政治工作者,在台灣第一次的總統直接民選過後,聯名發表了台灣獨立運動的新世代綱領,提出台灣團結鞏固現狀的新政治論述。這份綱領震撼了當時的朝野政黨,更引起對岸中國政府的高度關注;直到今天,美國的台灣與中國研究學者還注視著這條政治路線的發展。

新世代綱領的核心論旨是:台灣獨立問題的決定因素不在國內,而在國際。台灣獨立的狀態乃是因應美國在亞洲地位的維繫,中國的崛起,以及台灣的民主化等三個歷史因素交互作用而變化。新世代主張揚棄內部對抗的台獨運動,轉而一致對外,鞏固實質獨立。

四年後,同樣是五月天,首位出身本土政黨的總統當選人,在群眾的歡騰中宣誓就職。原本陳水扁的當選機會頗為渺茫。他最大的弱點在於高舉名目台獨的主張,以及對兩岸關係的處理能力不受信賴。陳水扁終於能夠出線,極為重要因素之一是民主進步黨進行國家主權相關政策的論述調整,使得民進黨成為現狀的維護者,而非挑戰者。有政治觀察家指出,新世代的衝撞,帶動了民進黨的轉型;而民進黨台獨理論的轉型,大抵遵循了新世代所規劃的路線,雖然在格局上還遠不如新世代所描繪的願景。

新世代綱領提出十年後的今天,由於民進黨轉型而獲益的總統當選人,正面臨著權位存續的終極保衛戰。政權岌岌可危的原因,卻不在於台獨問題,而在於家族與權力集團的利益攫取。但是,陳總統所要進行的政權保衛戰,卻以台灣主體、本土政權為名。

然而,對於深刻瞭解何謂本土、何謂台獨的理論工作者來說,要以本土或台獨的理由來支持陳總統的政權保衛戰,不僅是十分牽強而已。

陳總統強行推動三二零公投,自創預防性公投的概念,違背了民進黨正統的防衛性公投理論;為了操作民意突然宣稱廢止國統綱領,為了個人聲望從事過境外交,激化國內的民意對抗,傷害台美之間的互信,更反而促進美國與中國的合作。以新世代綱領所擘畫的路線為判準,陳總統六年來對台灣獨立的貢獻實在很難令人滿意──美國沒有對台灣更支持、中國沒有對台灣更容忍、台灣內部沒有更團結。在這三個判準上都是負面的,台灣的實質獨立有強化嗎?台灣的名目獨立有可能嗎?

在陳總統政權保衛戰的最後關頭,即使有人想要伸以援手,也不該以本土政權或台獨運動為名。不論如何偏要支持陳總統的人,可以用任何理由,但不可能是台獨。因為陳總統六年來對台灣國家主權與國際地位的提升並沒有貢獻。如果不是這樣,台獨黨綱的起草人與捍衛者林濁水,不會在外交委員會針對陳總統的對美政策提出痛心的質詢。

從十年前提出台灣獨立運動的新世代綱領,到今天不忍地目睹政權保衛戰;真誠的台灣愛國者,大概是在感情上最受到煎熬、在政策上最感到被背離的一群人。

2006/05/29

什麼是感動人民的力量

都說,創立二十年、過去推動民主進步的政黨,已失去了感動人民的力量。那麼,到底什麼是感動人民的力量?

我問二十年前面對鎮暴警察的水柱沖擊,今天仍在綿綿細雨下勉力為候選人拉票的基層老黨工。他告訴我,感動人民的力量,就是歷史悲情的承擔。他回憶當年,方素敏、周清玉一站上演講台,不必開口,只深深鞠躬,台下五千人流下萬行的眼淚。

我問過去總是滔滔不絕和乘客辯論,如今連政治電台都不敢聽,只怕暴露尷尬立場的計程車運匠大哥。他說,感動人民的力量,就是勇敢,不怕死。他記得,施明德在軍法大審之時,一個連眼神都帶著笑意的笑容。

我問從黨外雜誌一路寫到主流報紙的資深政治記者。他說,感動人民的力量,就是理性的力量,就是講道理,說出真相。他追溯雷震說出反攻無望,彭明敏呼籲台灣人民自救,美麗島雜誌的發刊辭,黃信介、康寧祥、尤清、謝長廷、朱高正、洪奇昌的場場演講。

我問十多年前不怕被查稅也要捐錢給民主運動的中小企業主。他說,感動人民的力量,就是無私的付出。他想起每一場群眾集會的募款箱,塞滿了來自小市民的鈔票和零錢;每一個競選服務處,貼著感謝捐款的紅紙條,捐款的人都姓無:無名氏幾百元,無名氏幾千元,無名氏幾萬元。無名氏不怕錢被污,因為民主運動者的生活很清苦。

我自己的答案是,感動人民的力量,就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力量。如果從政者一切都為自己算計,而仍想要人民為其感動,那就是把自己想得太過聰明,同時把人民當成白癡。如果從政者把個人的當選和掌權,當做是一己的功成名就,還可以當成家族事業來分享,這時還想要基層工作者無怨無尤地奉獻犧牲,這就是史上最大的詐騙。如果從政者要求一切條件都要對自己有利,才願意去為國為黨為民,那麼老百姓絕對不會覺得你是真的為了他。

人民為何感動?因為從政者能夠對抗人性的弱點。從政者能夠對抗人性的怯弱,去挑戰強權;能夠對抗人性的貪婪,甘於清貧;能夠對抗人性的鄉愿,去說出真相。更重要的,從政者要能夠對抗人性對歷史機率的悲觀服從,去推動那很可能會失敗的改革,去開創那很可能會消失的事業。

如果從政者和一般人一樣怯弱、貪婪、鄉愿,不敢知其不可為而為之,試問人民為何要為這不過和日常生活一樣,甚至更為庸俗鄙陋的政治而感動?

過去的感動已經過去,不會再回來。當政治不能感動人,也就代表著帶領政治的不再是人的感動。那麼將是什麼力量帶領著政治?難道就是人性的弱點?

其實,我不怕政治不再感動人。當政治不再感動人,人仍然會被愛情所感動,被文學所感動,被大自然所感動。當政治庸俗鄙陋到一個境地,直至企求感動的人心無法忍受之時,感動人的政治必將重返。

什麼會是感動人民的力量?我還想去問問解嚴那年才出生,尚不曾被政治感動過的年輕人。或許他們會給我更好的答案。

2006/05/28

從政者如何不愛國

在民主國家,一般人民沒有愛不愛國的問題。人民不應該被當作愛國主義動員的客體;亦即,政府沒有要求人民愛國的權利。人民對國家的義務必須以法律規定之。人民的愛國即為守法,包括納稅和服役。老百姓只要遵守法律,就盡到了對政治共同體的基本責任。在法律以外,除非國家有危難, 否則人民不應該被要求愛國。如果人民被要求愛國,那必然是政客的操弄。政客操弄人民,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人民應該拒絕政客鼓動人民愛國;反過來,人民才有權利要求政客愛國。

和人民不同,從政者有愛國問題。從政者一定要愛國。從政者不愛國是極大的罪惡。因為從政者的身分,原本即是政治共同體的服務者。因此政治共同體(國家)必然是從政者的首要認同。這和一般人的認同有很大的區別。人民可以選擇專業、興趣、甚至跨越國界的身分認同,來形成他的政治見解和行動。從政者則不然。從政者的首要認同,必須是賦予他從政者身分的政治共同體。

從政者的愛國標準和人民不同,也因為從政者,包括民選和非民選的公職人員,也包括執政黨和在野黨,他們制定和執行法律,擁有公權力。人民只要守法就是愛國,而從政者的愛國則必須積極任事,而不能僅是守法,遑論違法亂紀。

從政者不愛國是如何?這要先問愛國的反義詞是什麼。愛國的反面不是不愛國。愛國的反面是貪污。 先前談過,所謂愛國主義化約到最簡單的定義,就是把政治共同體的利益放在私人利益甚至個體生命之上的精神。貪污則恰恰相反,貪污是把私人利益凌駕於政治共同體的利益,而且是以政治共同體所賦予的公權力來遂行。

貪污的最高頂點,是以犧牲國家的長遠利益來換取從政者短暫的私人利益。以公權力不當獲取私人利益都是貪污,不論是經濟利益或政治利益。收賄瀆職是貪污,盜賣國家機密是貪污,操弄民意而傷害國家利益也是貪污。這些都是不愛國的表現。

從政者的不愛國,可以表現在幾個層次:鄉愿包庇,昏憒無知,頹廢奢侈,貪污濫權,還有以愛為名行背叛之實。從政者之中的愛國者,對於不愛國者的睜一眼閉一眼,也是不愛國。決策者無知而盲信自以為是的大老濫進誤國之言,也是不愛國。從政者,尤其是幕僚扈從們,沐猴而冠,擺爛耍屌,渾然忘我,學習享受權力,也是不愛國。

從政者的不愛國行為裡最為殘忍的,即是以愛為名,分化政治共同體,來獲取私利。高加索灰闌記──布萊希特的著名劇作,講述一個起源自元曲的故事。兩位婦人爭奪一個孩子,大官要兩婦人撕扯這孩子,扯贏的獲得孩子。類似的故事在聖經裡,所羅門王要拿劍劈開這孩子,讓兩婦人各取一半。真正愛這孩子的母親,不會願意把孩子劈扯成兩半。真正愛國的從政者,不會忍心鼓動一半國民對抗另外一半。

有些從政者,自己做了所有不愛國的事情之後,竟然還膽敢譴責人民不愛國,還義正辭嚴地要求人民要愛國。這在政黨或政治團體,是集體的不愛國行為;對於從政者個人,則已經不是不愛國,而是人性裡最為珍貴的恥感淪喪。這是基本人性的議題,不在愛國主義探討的範圍。

2006/05/15

無奈的愛國者

一趟元首過境外交回來,據說只要是熱愛台灣,關心國家尊嚴的國民,都應該歡欣鼓舞,感謝團長團員們的堅忍辛勞。主要政治領袖也必須到機場表態效忠,否則可能有扯後腿的嫌疑。至於這種外交到底對國家有無貢獻,甚至是否造成損害,似乎已經沒有討論的必要。反正,民意的分布,大體上是沿著黨派的界線在進行。藍的就反對,綠的就贊成。在無力說服對方的情形下,只要能夠鼓舞自己人,就已經是最佳的景象。

同樣熱愛台灣,或許還同情這位總統處境,但是卻對該如何提升國家尊嚴有不同想法的人,在這種大眾的愛國主義動員下,往往噤聲了。一旦發言批評,所換得的可能並非政府的自我檢討,或是有意義的政策討論;反而會被戴上個人動機論,派系鬥爭論等等帽子。又或者,幾乎所有的論點都被其他黨派的批評者講過了,為了不要給對手黨派助勢,最好連該講的也不要講。

因為諸多的荒謬太過於淺顯,幾乎不需要真知灼見和道德勇氣就能夠指出;所以有一位著名的政論家說,在今天的台灣,英雄所講的和狗熊都差不多。為了怕和狗熊講一樣的話,閉嘴的異議者失去了誠實的美德,領導者聽不到善意的真話,而社會則錯失了獲得政策選項的機會。

這種以大眾的愛國主義來動員民意,並將執政者的個人動機和國家利益綁在一起,更且不透露決策過程,以迴避任何辯論,使得真正的愛國者別無選擇只能被迫支持的做法,早已不是第一起例子。兩年多前的三二零公投之前,這個觀念平台刊出了一篇陳豐偉先生所寫的「含淚公投」, 就生動地刻劃了真正愛國者無奈屈從的心理。

如果不是真正的愛國者,他不會無奈。如果不是真正的愛國者,他也不會屈從。含淚公投,無奈屈從,是一種控訴。控訴有可能是針對執政者行為的後果,也有可能是針對執政者的道德。執政者的行為給國家帶來的後果,已經令愛國者憂慮。而執政者的為了個人動機竟然忍心以國家利益為代價,其道德淪落更令愛國者痛心。

在政治體系中勤勉工作的愛國者,處境最為艱困。他們多是相信政治是高尚行業,為了改善群眾生活,並且發揚個人生命意義而投入這行業的青年人——若非此時的青年人,亦是當年的青年人。如果他們還保有判斷力,發現某些政治領導者的心態、算計和作為,並非有利於政治共同體,乃至於將有害於政治共同體,他們該當如何反應?

當代經濟與社會思想家何許曼有所謂「忠誠、發聲與退出」的理論架構。何許曼認為,員工對於企業,或消費者對於廠商,如果有所不滿,會有這三種反應或三個階段的反應。選民對於政黨或政治體系若有不滿,大概也是如此。第一是留在團體裡努力改進;第二是大聲吶喊批評。如果改進和批評都無效,就只有退出一途了。當然, 在政治體系裡的愛國者,未必是面臨三選一。以民進黨為例,林義雄、施明德和許信良,是以退出來做為一種發聲。留在該黨內的愛國者,則可以選擇以發聲來做為一種忠誠。

無論如何,台灣愛國者已經面臨必須徹底反省歷史經驗並重建思想的關口。無奈屈從不該永遠是自我正當化的理由。

2006/04/17

愛國主義與從政者的精神

在台灣當前的時空氛圍下,提倡某種愛國主義,有許多人會覺得不合時宜。微左的知識份子覺得講愛國太右派了,微右的知識份子覺得講愛國太落伍了;主張獨的人覺得講愛國為什麼不先談建國,不主張建國的人覺得講愛國一定就是台灣國族主義。

但是,不合時宜的東西,可能就是切中時弊。畢竟,這個社會缺乏愛國主義很久了。

向國民大眾鼓吹愛國主義,可能是為了要掩飾政治鬥爭,也可能是要煽動仇恨屠殺。大眾動員的愛國主義,為人類帶來多少災難。目睹世界大戰的科學家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和哲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l,對於愛國主義極為痛恨。愛因斯坦說:「英雄主義支配,無謂的暴力,所有可厭的愚行,假愛國主義之名—我對它們的憎惡是多麼熱烈! ” 羅素則說,愛國主義不過是用來訓練大量謀殺者的合法藉口。」

我在此所要談論的絕對不是大眾的愛國主義。恰恰相反,向國民鼓吹愛國主義,與我所要提倡的愛國主義是相違背的。因為,國民就是國家的主體。國家並不是超越於國民之上的存在,而變成他們崇拜奉獻的對象。國民的愛國,不需要鼓吹,因為只要國家值得他們愛,他們自然就會愛。如果今天有人向台灣民眾鼓吹愛國主義,我必定抱持著質疑的態度。

事實上,在政治共同體並沒有危難的時候,向國民大眾提倡愛國主義,極可能就是政治的操弄術;如同作家與辭典家江森 Samuel Johnson的名言,「愛國主義是痞子無賴的最後庇護所。」政客或政黨藉愛不愛中華民國或台灣,來操弄國民,實際上就是將特殊利益凌駕於國民利益之上;在我看來,這就是反愛國。

我所講的愛國主義,是從政者和公職人員的愛國主義,而不是大眾的愛國主義。

愛國主義對於從政者而言,應該是一種美德,或說是基本的品質。從政者會有美德?從政者需要品質?這在此時的台灣,是相當令人耳目一新的說法。畢竟,政治人物在台灣,是以具備人氣和手段為重點的。至於美德,似乎關聯性不高。

從政者當然不能夠只是愛國。我們期待從政者要誠實,要勇敢,要正直,要比一般人的道德更高尚,並且忠於內心的原則。中國儒家的君子人,日本的武士道,歐洲的貴族或騎士精神等,其實才是對於從政者美德之期望的表述。從政者要愛國,只不過是最低的要求而已。

所謂從政者的愛國主義,就是將政治共同體的利益置於私人利益之上,而盡一己之力追求共同體利益的精神。如此而已。然而在此時,我們談從政者的愛國主義,一個服公職者對於政治共同體的認同與奉獻,竟是近乎奢求。

政治人物巧取豪奪,為了私人目的不惜操弄群眾,從來不願為了共同體的未來而稍微犧牲短期的個人利益。這實在是民主政治極大的弔詭──原本是為了共同體的公益而進行選舉,竟然選出最為自私的一批人。

在這樣的時空之下,提倡愛國主義,雖然看似不合時宜,但難道不是切中時弊?要振作起從政者的精神,重新喚起對政治共同體的承諾; 讓政治生活多一些道德的意涵; 除了提出一種新時代的愛國主義,我想不出更為確切有力的概念。

2006/03/20

沒有愛國者的國家

台灣尚未成為一個「正常完整而美麗的偉大國家」,其有別於舉世諸多正常國家之處,在於台灣這個國家似乎找不到真正的愛國主義和愛國者。

愛國主義在台灣,是一個與時空脫落的辭彙,只與極少數的邊緣團體有所扣連。除了軍購項目名稱之外,主流媒體上幾乎沒有愛國者一辭,也聽不到有人以做為愛國者而受到推崇。但是,世界上哪一個正常國家沒有愛國者呢?

台灣的愛國主義不存在,愛國者不存在,可能有幾個原因。首先當然是國家認同的老問題。這個國家,到底是哪個國家?而愛國,究竟是要愛哪個國?在無法決定的情況下,兩種極端的擁護團體紛紛將對方視為其國家的破壞者。「捍衛中華民國」的人,認為中華民國的威脅來自於內部;「愛台灣」的人,則認為其他人都不愛台灣。愛台灣或是捍衛中華民國,皆演變為內部對抗的理由。

內部對抗所依循的邏輯,是黨派性而非愛國主義。黨派性的政治行動不著重客觀分析,不需要事實根據,更不顧念總體利益。只要是同黨所為,即使出於私心,甚至有害於國家,都必定要相挺到底,鐵齒到底。兩周來在輿論話題上沸沸揚揚的兩場大遊行,看起來好像都是這類行為。

和國家認同問題糾纏在一起,而阻礙了台灣發展正常的愛國主義的另一個因素,是進入歷史不太久而仍「音容苑在」的黨國體制。由於黨和國家的等同,使得在「那個黨」之外的人,無法發展出有別於黨所律定的愛國主義思想。國家既然是黨的,愛國者當然也只能是黨員。愛國主義由黨包辦,如果愛國,就必定得愛黨。不愛黨的人,沒有辦法愛國。人民既無不愛國的自由,也無愛國的自由。四十年的黨國體制,弔詭地扼殺了自主的愛國主義萌芽生根。

時尚性質的新左派和後現代思潮,對於右翼黨國威權主義的反動,形成了愛國主義的另一重障礙。如果前兩種不利於愛國主義的因素,主要是對大眾產生影響,則這第三種因素主要是作用於知識份子。對於這些微左的知識份子,國家是壓迫的象徵,提及任何愛國主義,都必然與某種程度的法西斯相關,是嚴重的政治不正確。不僅微左,微右的知識份子也覺得愛國主義十分落伍。既然「世界是平的」,國家逐漸消亡於全球化的潮流中,愛國主義就被等同於經貿和文化壁壘而應該被摧毀。

然而,台灣的真實問題與這些反國家的知識份子所憂心的恰恰相反。他們把台灣描述為充斥著高亢國族主義情緒的社會,在此民主政治是民粹動員的制度工具。事實上,台灣的問題並不是太多的國族主義,而是缺乏能夠將國族主義情緒疏導為積極改善之力量的愛國者。畢竟,愛國主義難道不是歷史上人類文明的主要推動力嗎?愛國主義難道不是將我們所艷羨的韓國與愛爾蘭,帶上快速進步之路的力量嗎?

在國家的前途成為一種普遍焦慮的時候,我不禁要大膽地提問,試試一種新時代的愛國主義如何?為台灣鼓起一個世代的愛國者如何?

2006/02/14

因應台灣民主的國際形象危機

自從陳水扁總統在元旦與春節談話裡預告了兩岸對抗的政策路線以來,亞洲為主的國際媒體上出現了一輪對民進黨政府的批判。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亞洲版直截了當地批評「台灣總統搞錯了重點」(Taiwan’s President Failed to Get His Priority Right),一一具名點出了民進黨反對陳總統路線的重要公職人員,宣稱陳總統已經面臨了內憂外患。這一期的遠東經濟評論(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刊出了一篇 「陳水扁的最後招搖」 (Chen Shui-bian’s Last Hurrah),由該刊主編 Hugo Restall所撰,可以說是這一波國際媒體的批判裡最具破壞力的一篇;其精節版也在一月十九日的亞洲華爾街日報刊載。此外各大小國際媒體對台灣的負面評論可以說是此起彼落。

這是陳水扁總統執政以來所遭受的第三波國際輿論攻擊。在公元兩千年政黨輪替之際,固然主要國際媒體多有表達對民進黨國家定位以及經濟路線的關切,但是整體而言台灣的國際形象可謂達於高峰。頌揚台灣民主奇蹟,報導陳總統個人和民進黨艱辛奮鬥歷程的故事,流傳於世界。台灣新政府與國際媒體的蜜月期結束於核四停建以及經濟成長趨緩之際。亞洲區域的主要財經媒體,開始強力質疑新政府的意識形態和治理能力。第二波國際輿論攻擊起自二零零三年底總統宣布舉辦預防性公投,到二零零四年大選陳水扁慘勝後的政治動盪。在這一波裡,連新左評論(New Left Review)這類西方激進知識份子的刊物,也加入了批判台灣民主的攻勢。現在的第三波攻擊方興未艾,等到陳總統在二月底廢除國統會,還會有密集的攻勢出現。

第二波到第三波的國際輿論攻擊,是台灣的國際形象危機,政府必須嚴予正視並妥善處理。在國統爭議發生之後,政府所做的危機處裡, 著重於外交與國安系統對美國政府的溝通,卻沒有看到新聞局對國際輿論界溝通的努力。外交系統的溝通,至多能夠對外國政府的對台政策產生邊緣的效果,但重要國際媒體卻對台灣民主在全世界知識份子心目中的正當性有極大的影響。而台灣民主卻是台灣爭取各國政府政策支持的最終依據。

這兩波的國際輿論攻擊,主軸是批評台灣的民主政治淪為少數民粹領袖的操作工具。以前面所提及的遠東經濟評論為例,該文分析了陳水扁總統的國內政治策略,指責陳總統為了挽救個人衰頹的聲望,執意挑起台灣主權和兩岸關係的爭議。該文甚至預測了陳總統將在任期內發動最後一擊,意指掀起台海危機。

在這些文章裡,雖然陳總統是主要的攻擊對象,但是總統個人的政治利益未必受到傷害。畢竟陳總統的所有訴求和操作,目標是國內政治版圖的切割。國際人士的評價對他的運作影響不大。真正的受害者,是台灣民主的整體國際形象,以及執政的民主進步黨長遠的國際公信力。

台灣民主本來是東亞的政治奇蹟,也是全球寄予厚望的中國民主催化劑,然而在這兩波國際批判之後,原本勇敢而愛好自由的台灣人民, 被暗示為受到國族主義以及宣傳技術所鼓動的愚民。這種形象扭曲的可怕之處,在於國際輿論對台灣民主形成刻板印象,也對台灣的國際戰略選擇在公眾心理上設下了禁區;往後即使台灣在必要時機透過民主程序如公民投票來對抗中國併吞,也很容易被外國媒體套上民粹動員的框架來詮釋,從而限縮了台灣往後爭取國際輿論同情的空間。

在台灣民主的國際形象危機中,政府和政黨不僅要盡力補救,更要先確認危機處理的目標,並非挽救陳水扁總統的個人聲望,而是要挽救台灣民主的形象。極為迫切的是建構一套客觀而完整的台灣民主國際論述,來因應二月底之後勢必更為嚴峻的國際輿論形勢。政府應該跳脫黨派立場,從主流民意出發,論證台灣人民自主決定命運的正當性,以及民主世界繼續支持台灣的必要。

執政黨危機處理的目標,也不應是為現任總統辯護,而是挽救該黨的國際信用,為下一任總統候選人建立防火牆。目前民進黨中央黨部以國內政治的考量,站在比陳總統更激進的立場,事實上這並非該黨的最佳策略。民進黨應該藉由幾位領導者的國際發聲,明確拉開與陳總統路線的光譜差異,讓國際社會認知到民進黨內存在著務實派,內部有多元意見,以此保留該黨與國際輿論對話的空間。

危機處理必須實事求是,最忌掩耳盜鈴。國際媒體對民進黨政府的批判,有其事實基礎,並非空穴來風。固然諸多國際媒體立場偏頗,對台灣並不友善,但這就是台灣必須面對的現實。面對國際媒體,新聞局既不能撤照也不能歸咎於中資入侵,只能盡力說服。民進黨喪失文化霸權,在國內還可推託於泛藍媒體,在國際上則無從卸責。國民黨比對手擅於操作國際媒體,但是不應該以攻擊台灣民主來獲取政黨利益。台灣民主的國際形象,有賴執政與在野陣營同力挽救。

2006/01/18

一位行政院長的去職

一位行政院長的去職,有可能僅僅牽涉到政治權力的運作分配,也有可能留下深遠的憲政與政策影響。謝長廷院長的下台,與陳水扁總統和所謂天王們之間的協調佈局有何關係?與民進黨為了2008的勝選進行權力集中有何關係?這些牽涉了當事人誠信與否的道德問題,或是政黨策略有效與否的理性問題,但是與社會公義和人民的公益並沒有顯然的關聯。非常可惜地,大部分的論者都僅僅在政治策略的層次分析謝長廷的去職,而沒有看到這個事件對於憲政制度以及公共政策的影響。

謝長廷的去職是相當特殊的,必然在台灣民主發展史上留下值得研究的案例。就憲政制度而言,除了唐飛前院長因為個人健康因素而請辭,謝長廷是唯一一位行政院長,不是在新國會就任或新總統就任的時間點上依照憲政慣例而總辭。就公共政策而言,謝長廷也是唯一一位行政院長,曾經公開表示他與總統的政策見解有所出入(在兩岸政策上「是少數派」)。

在憲法上,總統擁有行政院長的任命權,卻未擁有在任何時間任意將行政院長免職的權力。這樣的設計是現行憲法傾向雙首長制的關鍵,因為行政院長雖然由總統任命,卻也必須向立法院負責。由此,國民黨執政時代,內閣撤換必定是在立法院改選或總統改選之後;即使民進黨執政時期,張俊雄和游錫堃兩位前院長也是在同樣的情況下提出內閣總辭,然後總統再任命新的閣揆。如果總統可以在任何時候免除行政院長職務,則行政院長必定只是總統的幕僚長,無法向國會負責,也無法跳脫權力競逐而專心做較長期的施政。

謝長廷在去年年底三合一選舉民進黨敗選之後的口頭請辭,是一個政治情況下的政治決定,並沒有憲政上的必要性。因為縣市長選舉不牽涉總統或國會的變動,即使執政黨大敗,內閣並不需要做憲法意義上的總辭。如果當時陳總統確實希望撤換謝長廷,則總統僅能以政治壓力來逼使院長辭職。除此之外,總統究竟是否有權力將行政院長解職,是一個需要打憲法官司的問題。

在總統佈局思考拖延了一個多月之後,謝長廷終於以提出總預算覆議案的方式,來決定內閣的去留。謝長廷選擇這樣的方式去職,可能不只是為了維護顏面而已;在覆議不獲總統支持的時間點下台,固然在憲法上並非必要,但畢竟讓內閣的總辭有了憲政制度的意涵:這是行政院長為覆議案負責而請辭,並非總統以政治佈局為理由而將行政院長免職。以主動辭職而且在有憲法意涵的時刻去職,謝長廷避免創下行政院長遭總統非憲免職的首例,從而保持了他自己在一年前就職時所提的 「行政院長並非總統幕僚長」的憲法見解一貫,也為未來民進黨在推動憲改時是否接受雙首長制留下伏筆。

在政策的層次,謝長廷在國內政黨關係與兩岸經貿政策的主張上,都與陳總統有所差異。謝長廷在上任時標舉「和解共生」的政治路線,試圖改善政黨關係;又提出台灣主體的開放政策,顯然在兩岸經貿上也想打開空間。尤其是在陳總統發表元旦談話之後,這些主張的差異更為明顯。陳總統堅持新任閣揆必須接受他的政黨對抗和兩岸緊縮的大方向,可以預見蘇貞昌上任後也只能據以執行;而在兩岸經貿政策上與陳總統有差異的新潮流派系,由於支持蘇貞昌組閣,也可能被迫修正路線。如此一來,整個民進黨的政策路線就完全由陳總統集中領導,而失去了討論和辯論的可能性。政策路線討論空間的消失,不僅將限制政府的務實作為,最終更會降低民進黨在2007年立委和2008年總統選舉的勝算。

在謝長廷失去閣揆職位之後,他的「和解共生」和「主體開放」等主張,都沒有了落實的機會。但是由於謝長廷是第一個公開表示與陳總統政見不同的民進黨實力領袖,也是是第一位願意因為政策理念而去職的行政院長;下野之後,如果謝長廷能夠繼續堅持他的政治理念,建構一套有說服力的政策論述,進而爭取民意的支持,則未嘗不能打開民進黨內政策思想和路線理性討論的空間。

謝長廷的去職,固然最主要的因素是民進黨內的權力佈局,但是卻會留下憲政體制與公共政策的影響。謝長廷的下野,不論他個人認為公平與否,但對於社會大眾而言,暴露了民進黨高層領導者在部分憲政與政策議題上,有重要的理念差異。這樣的差異,對於一個在執政困境中掙扎的政黨,以及苦於尋找國家出路的國民,卻提供了有意義的選擇。

2006/01/12

民進黨應承認雙首長制

如果陳總統的元旦談話中有關二階段憲改是真誠的,亦即要持續推動下一階段的憲政改造,則他應該在適當時機,接受目前中央政府體制為雙首長制,並由此開展「共識修憲」的大道。民進黨若能夠在此時確立其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並透過實際運作,為雙首長制立下憲政慣例,不僅有利於下一階段的憲改,更將創造出一個罕見的多贏新政局,對於台灣的民主憲政,對於突破民進黨目前的執政困境,對於改善民進黨的執政績效和政黨體質,甚至對於民進黨未來的持續執政,都有非常顯著的意義。

先從當前的執政困境談起。陳總統與歷任行政院長都心裡有數,憲政體制的不明,乃是執政困境的根源之一。總統經由人民直選產生,但是憲法裡總統府的設計,卻不是作為統治之用,僅僅是一個維持元首榮典的機構。五年半來,民進黨為了辯護少數執政,將目前中央政府體制強解為總統制,但總統苦於無法主持內閣會議,而不能直接指揮行政,卻是不爭的事實。總統真正握有的最重要權柄,是行政院長的任命權。行政院長雖則握有政策資訊,由於其職位繫於總統好惡,必然只能遵從總統或其幕僚的指示。而總統決策不經由官僚系統,有些決策過程毫無紀錄,根據為何並不清楚,由此造成了民進黨立委林濁水所稱的「神秘領導」。執政績效不彰,有其憲政根源。民進黨的政黨體質的腐化,也與此權力過度集中有密切關係。換言之,由於在缺乏總統行政權配套的憲政制度下堅持總統制,使得民進黨執政幾年來嚐遍了苦果。今天如果民進黨願意轉而接受雙首長制,並不是由於國民黨的壓力,而應是從國家利益與本身的政黨利益著眼。

若果陳總統願意轉念接受目前體制乃為雙首長制,則有兩項憲政意涵:行政院長必須向立法院負責,且其任期應受憲政慣例保障。未來總統之政黨如果未能在國會獲得多數席次,則總統必須與國會多數黨就重大國家安全與對外政策以及行政院長人選進行協商。由於總統擁有閣揆任命權,故不應由國會多數黨來提出閣揆人選要求總統任命,而應該經協商後由總統主動任命國會多數黨所能夠接受的人選。總統一旦任命行政院長之後,行政院長必須就其重大政策及預算向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的形式,無非就是當重大政策未獲立法院同意時應提出覆議,覆議不過則辭職。如此,則行政院長經由總統任命後,雖不須經立法院同意,但立法院可藉由否決其重大政策來決定其去留,實質上也就是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

在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的精神之下,內閣唯有在覆議不過時,以及新國會或新總統就任時,必須依照憲政慣例總辭。除此之外,總統不能任意解除行政院長職務。這樣的制度設計,有助於總統與行政院長關係的穩定,也有助於內閣施政品質及責信(accountability)的提升。總統不能任意將行政院長解職,看似削弱了憲法所賦予總統的任命權,但事實上總統仍然能夠在同一屆國會期間,以其政治影響力要求不適任的閣揆主動辭職,甚至也可以發動同黨立法委員倒閣。因此,總統仍然能夠將行政院長免職,只是其政治成本提高了而已。

總統任免行政院長的政治成本提高,恰恰有助於穩固一向相當脆弱的總統府與行政院關係。脆弱的府院關係,源於行政院長不能預料總統何時會將其免職,因此戰戰兢兢,隨時必須體察上意。而總統以為隨時可以更換閣揆,所以也會傾向於以閣揆的忠誠度或短期內的表現來做為任免的標準。一旦我們確認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則總統在任命一位行政院長的時候,會認知到在下一屆立法院就職之前,他很難任意將這位行政院長換掉。這樣的認知,形成一種憲法的拘束,讓總統會更謹慎地行使任命的大權。

調整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是否代表民進黨在此時就會失去政權,亦即陳總統必須立即依照國會多數原理,將組閣權交給泛藍政黨? 問題的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即使接受雙首長制與多數組閣原理,對民進黨而言,此時仍不是接受泛藍組閣的合理時機。畢竟去年底所舉行的乃是地方選舉而非國會選舉,立法院裡並沒有新的國會多數產生;遑論縣市長選舉之後泛藍的國會總席次是減少的,更無憲法上的正當理由在這個時候交出政權。民進黨應該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與國會多數組閣原理,但在政治現實上認定此時國會裡並無多數(因泛藍並無形成多數聯盟接手組閣的正式主張),所以民進黨是以國會第一大黨的身分組閣,持續朝向形成一個穩定的多數聯盟而邁進。

如果到下個立法院的會期,民進黨籌組多數聯盟仍然不成,則民進黨應該維持少數政府,直至下一屆國會選舉為止。當然,在本屆立委任期屆滿之前,民進黨為了突破國會杯葛,也可以考慮由黨團自行提出對行政院的不信任案,促使總統解散立法院而提前改選。但現任立法委員,不論藍綠政黨,都似乎並無倒閣的魄力。因此憲政僵局的責任,顯然必須由藍綠政黨來一同承擔。

除非解散國會重新改選真的發生,否則民進黨因為主張雙首長制而讓出政權的情況,只有可能在2008年的二月,也就是2007年底選舉所選出的第七屆立法院就職時出現。那是在第十二任總統選舉的一個月之前。對民進黨而言,假設國會選舉獲勝,則不論是否贏得總統大選,都將擁有組閣權。

部分民進黨人不喜雙首長制,而盼望透過大幅修憲來建構一個較為完整的總統制,但是在第七次修憲所架設的立法院提案與公民複決這兩重極難修憲門檻之上,單憑一黨之力進行大幅修憲的可能性是零。因此,反對雙首長制的人,尤其是主張總統制的人,最迫切需要政黨之間的憲改共識:理想的總統制距離目前的憲政制度相當遙遠,最需要大幅度修憲。現行憲法並不容許總統進行真正的治理,總統雖擁有行政院長任命權,卻不能夠直接任命政務委員和部長,也不能夠主持行政院會議。就憲法而言,總統所能夠直接掌握的行政權力和預算其實相當有限。

傾向內閣制的人,以及願意接受雙首長制的人,都可以主張以建立憲政慣例和小幅度修憲的途徑來達成他們的目標。唯有總統制的偏好者,最為需要推動大幅度的憲改,來對總統權做完整的配套,以建立一個權責相符的真正總統制。因此,在民進黨內部,越是在憲法主張上不喜歡雙首長制,越是需要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接受現行憲法是雙首長制,才有可能與國民黨共謀修憲。這是一個弔詭,卻是不能否認的事實。

2006/01/07

黨主席候選人應對組閣問題表態

在一月中,「執政」的民主進步黨即將舉行黨主席補選,三位候選人積極地爭取選票。同一時間,黨籍的陳水扁總統,正忙著進行政黨間的合縱連橫,政黨合作或泛藍組閣幾乎到了呼之欲出的地步。在陳水扁總統三天兩頭傳話給泛藍領導人,談話的內容神秘到引起泛藍高層的齟齬,而民進黨人士只能傻眼旁觀。這種跨政黨的談判,顯然是避著所有民進黨從政黨員在進行的。

黨主席候選人之一的游錫堃先生主張所謂黨政合議制度,那麼黨員們必然會想要請教,類似這種總統與對手政黨之間針對政權歸屬的重要溝通,是否包括在游錫堃所謂的黨政合議之內?如果是的話,黨是否該在此時介入合議?如果不是的話,所謂黨政合議到底要議些什麼?游錫堃如此,而翁金珠、蔡同榮又提出了什麼見解?

目前陳總統所進行的組閣評估或談判,乃是牽涉到民進黨對中央政府體制的基本憲法見解,更關係著民進黨對政黨政治的基本立場,乃至政黨在社會裡的自我定位。令民進黨員乃至國人不能理解的是,三位黨主席候選人,竟然迴避對政黨合作或泛藍組閣這些重大問題表態。如果說黨主席候選人,可以不對這些重大政治問題提出見解,交由黨員公決; 那麼真不知道黨內民主所云為何,更不明白這場黨主席選舉的意義何在,而這三位的參選目標又是什麼。

更令人駭然的是,不僅這三位黨主席候選人,甚至民進黨全黨的領導人物,竟然無一人公開就政黨政治原理或憲法見解來對陳總統的權力交易表達支持或反對(林義雄前主席雖曾表達反對泛藍組閣,但未說明其理論依據)。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全黨各派系都在鴨子划水競逐權力,進行的全都是檯面下的遊戲,根據的全都是權力分配的邏輯,根本沒有什麼正大光明的理由可說。在陳總統權力大餅謎底揭曉之前,全黨只能屏息以待,深怕一句說錯落得沒餅可分。這真是民進黨創黨以來最為怪異而可悲的現象:放棄了政黨政治的基本原理,不顧憲法見解,也忘記了政黨在社會裡的角色定位,任由總統進行毋須向黨員說明的跨黨權力交易。

陳總統此時是否重新任命行政院長,以及其所依循的邏輯理路,將影響民進黨的長遠發展,因此,針對陳總統各項可能的跨黨權力交易結果,黨主席候選人應該明辨各種可能的情況,其背後的憲政理路以及未來的政治影響,就黨的理念與黨的利益做出正確的回應。

陳總統如果真的找泛藍人士組閣,最為合理而合憲的情況,就是該位泛藍人士率領足夠使泛綠過半的立委投效民進黨,且必須加入民進黨,如此則符合國會多數組閣的雙首長制精神,而即使民進黨維持其憲法見解為總統制亦不違背,又能夠讓施政得以推動。在此情況下,黨主席候選人應該就此特定人選表示意見。假使這位閣揆人選是民進黨多數黨員能夠接受的,則黨主席候選人應對此表示歡迎。雖然一位新黨員成為行政院長,可能讓黨主席感到有點不舒服,但畢竟民進黨成為多數黨,且新任行政院長仍為民進黨員。就黨主席的立場來講,這是黨的擴張,不應反對。但此一情況發生的機率太低,黨主席候選人大概無須就此表態。

如果陳總統以國會多數為由,將組閣權交給泛藍人士,則代表了總統的憲法見解有改變,亦即認為目前體制乃是雙首長制,而國會裡存有多數黨,即泛藍聯盟。在國會多數組閣的邏輯之下,黨主席候選人應該主張民進黨全黨退出政府,以少數黨的身分重回在野,監督泛藍內閣的施政。換言之,總統與泛藍內閣進行藍綠共治,民進黨除了支持總統與泛藍所協商的政策包裹之外,其餘一切改採反對立場。事實上,這對民進黨的發展未必不利,至少在2007年的立委選舉,一個拋棄執政包袱,重回在野的民進黨必定生龍活虎,戰鬥力大增。而且憲政體制經此一例而可確立為雙首長制,從此民進黨以國會勝選為總目標,不再為單一的總統權觀念所束縛。在這個情況下,黨主席候選人對總統的權力交易可以有條件地支持,條件就是總統當他的一人總統,民進黨必須要全黨下野,一個不留。

但是即使接受雙首長制與多數組閣原理,對民進黨而言,此時仍不是接受泛藍組閣的合理時機。畢竟去年底所舉行的乃是地方選舉而非國會選舉,立法院裡並沒有新的國會多數產生;遑論縣市長選舉之後泛藍的國會總席次是減少的,更無憲法上的正當理由在這個時候交出政權。民進黨應該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與國會多數組閣原理,但在政治現實上認定此時國會裡並無多數(因泛藍並無形成多數聯盟接手組閣的正式主張),所以民進黨是以國會第一大黨的身分組閣,持續朝向形成一個穩定的多數聯盟而邁進。就政黨的利益來說,三位黨主席候選人應該支持此一方案,進而要求總統任命一位最有能力籌組多數聯盟的行政院長人選。

另有一種就特定憲法見解上可謂合憲,但不符合國家利益與政黨利益的情況,就是總統以黨內權力佈局為真正考量,藉口總統制為理路,任命民進黨人士組閣,但不朝向籌組多數聯盟努力。這種情況對民進黨的害處,就是維持少數執政的僵局,在泛藍杯葛下繼續一事無成,甚至更受黨內權力鬥爭所掣肘;直至2007年輸掉國會選舉,2008年輸掉總統選舉,完全失去政權而後已。

對於民主憲政最為破壞性,而任何一位黨主席候選人都應該堅決反對的,是總統在缺乏憲法見解與政黨政治原理的基礎上,純粹以權力佈局的考量來任命非民進黨人士出任行政院長。在這樣的情況下,不論總統最後所任命的是泛藍或無黨籍人士,民進黨的黨主席候選人除了要求全黨一致,退出政府,重回在野,別無選擇。如果總統組成了一個泛藍人士主導的泛綠內閣,或是由無黨籍人士所主導的不藍不綠內閣,甚至毫無正當理由的大聯合政府,都是民主憲政與政黨政治原理的毀棄。

三位黨主席候選人要是對此還不表態,甚至曲意逢迎,那麼民進黨全體黨員就可以確定地判斷,這個黨的領導階層已經集體叛離了民進黨最基本的創黨理念以及選民在2000年決定政黨輪替的基本理由,也就是為台灣建立起以政黨政治為基礎的民主憲政。那麼,一月中的黨主席選舉,就應該成為全黨老少對三位黨主席候選人鳴鼓而攻之的批判大會,並且這批判將延續到其謝罪辭職為止。

2006/01/06

調整憲法見解 建構憲改共識

去年的行憲紀念日,國民黨的馬英九主席在中國時報發表了長篇專文,反對進一步修憲,表現出馬先生從戒嚴時代以來,對任何民主改革都抱持疑慮的性格。七天後,陳水扁總統在今年的元旦談話裡,堅持要推動二階段憲改。不過,並非每一位民進黨人都衷心認同陳總統「唯意志論」的憲改想像。畢竟過去七次修憲,都是在兩大政黨協商共謀之下才成為可能。尤其上次修憲所架設的立法院與公民複決兩重超高修憲門檻,連兩黨合力都不易企及,更使得任何不能獲得高度社會與政黨共識的修憲主張都等於空談。

然而,即使再怎麼批評「唯意志論憲改」是「自欺欺人」,仍不能否認目前憲法仍處於施工狀態,絕不是如馬主席所認為的凡現狀都是完美的。有識者在憲改的「反動」與「盲動」之間,應該要能夠找出一條從現實通往理想的道路。事實上,這條道路就在陳總統的一念之間。如果陳總統的元旦談話是真誠的,亦即要持續推動下一階段的憲政改造,則他應該在適當時機, 接受目前中央政府體制為雙首長制,在此基礎上與各主要政黨進行高層憲改協商,並由此開展「共識修憲」的大道。

憲法見解與憲法主張,應該要能夠區分。對於現行憲法的中央政府體制不論是否滿意,應該認定其為雙首長制。如果民進黨願意接受現行憲法為雙首長制,則兩大政黨在憲法見解上就有基本共識。政黨之間的差異於是僅限於憲法主張,亦即各黨派心目中最理想的憲政制度。在憲法主張上,各政黨可以各言爾「制」,追求其所認為的最佳制度。即使如此,各種制度的鼓吹者仍然不能否認一個事實,那就是台灣所繼承的中華民國憲法,其基本架構傾向內閣制,而經歷過近四十年的強人統治, 以及其後的總統直選,卻發展出一種總統制的憲政文化。在這樣的制度與文化的發展路徑之上,我們所得的就是一種混合制。如果無法接受這種混合制,唯有進行超大規模的憲改工程。

部分民進黨人不喜雙首長制,盼望透過大幅修憲來建構完整的總統制,但是主張總統制的人,最迫切需要政黨之間的憲改共識,因此反而必須承認目前的雙首長制。因為目前的憲政制度距離理想的總統制最為遙遠,最需要大幅度修憲:現行憲法並不容許總統進行真正的治理,總統不能夠直接任命政務委員和部長,也不能夠主持行政院會議。就憲法而言,總統所能夠直接掌握的行政權力和預算其實相當有限。願意接受雙首長制的人,可以用建立憲政慣例來達成目標,修憲是可欲卻非絕對必要的。唯有總統制的偏好者,為了建立一個權責相符的真正總統制, 對總統權做完整的配套,最為需要推動大幅度的憲改。因此,越是在憲法主張上不喜歡雙首長制,越是需要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才有可能與國民黨共謀修憲。這是一個弔詭,卻是不能否認的事實。

固然,即使民進黨接受目前體制為雙首長制,國民黨也未必配合憲改。畢竟馬英九主席已經明確表示反對進一步修憲。但是民進黨承認現狀是一個不完善的雙首長制,由此出發與國民黨謀求憲改共識,是二階段憲改要踏出第一步的唯一機會。更何況,目前憲法所需改革的,絕非僅止於中央政府體制一端。陳總統就主張,人權保障國際接軌、原住民族權利、全球化時代的基本國策等,都將是修憲的重點。如果民進黨能夠以承認雙首長制,承諾不更動國號及憲法基本架構為條件,來促使國民黨同意推動二階段憲改;而能達成雙首長制的完善化,甚至將立法院席次增回合理數目,納入公費選舉以及其他進步性的修憲案,那麼二階段憲改就有極大的意義。

有些泛綠陣營的論者認為,讓藍綠雙方繼續各自堅持己見,憲政僵局持續擴大,或可因此累積二階段憲改的動能。也就是說,不要去修繕憲政體制這棟破爛的房子,要讓它持續破爛下去,直到完全崩坍,這樣才能夠重建一棟嶄新的房子。事實上,這樣的策略思考,不僅在倫理上有嚴重缺陷,在現實上也不可行。畢竟,對於選民而言,憲改不是解決憲政危機的唯一途徑。只要任何政黨同時握有總統權以及國會多數,這棟破房子就不會馬上垮。換言之,要解決憲政危機,不必修憲,投給馬英九就沒有憲政危機了。因此,民進黨如果要繼續讓憲政體制爛下去, 到後來很可能不僅沒有累積憲改的動力,反而逼迫選民支持國民黨,同時也是斲傷憲改的生機。

調整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是否代表民進黨在此時就會失去政權,亦即陳總統必須立即依照國會多數原理,將組閣權交給泛藍政黨?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接受雙首長制與多數組閣原理,對民進黨而言,此時仍不是接受泛藍組閣的合理時機。畢竟去年底所舉行的乃是地方選舉而非國會選舉,立法院裡並沒有新的國會多數產生;遑論縣市長選舉之後泛藍的國會總席次是減少的,更無憲法上的正當理由在這個時候交出政權。民進黨應該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與國會多數組閣原理,但在政治現實上認定此時國會裡並無多數(因泛藍並無形成多數聯盟接手組閣的正式主張),所以民進黨是以國會第一大黨的身分組閣,持續朝向形成一個穩定的多數聯盟而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