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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9

馬英九該找誰溝通

大家都看得很明白:馬英九總統逐漸遭遇了國民黨內部的各種壓力。馬總統說,很抱歉沒有好好和黨籍立委溝通。事實上,問題不在於馬總統沒有和國民黨立委以及大老山頭勢力們好好溝通,而是他沒有讓人民大眾和社會力量明瞭:馬英九到底在想甚麼?他到底要做甚麼?他的堅持在哪裡?他的意志有多強?換句話說,他應該和更多的人民溝通,而不是那些惡形惡狀的國民黨舊勢力。

馬英九總統應該選對的人來溝通。孔子說:「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如果馬總統認為他的溝通對象是某些唯恐天下不亂,或某些唯利是圖和別有所圖的立法委員和國民黨派閥頭目,那麼很顯然是浪費了他的溝通誠意,那正是「失言」。比失言更糟的是馬總統將會辜負七百六十五萬票之中的大多數選民--他們當初支持的是看起來不同於舊國民黨的馬英九,而不是受制於腐敗昏昧政客的馬英九。

如果馬總統看不清楚到底是哪些民間力量、哪些社會領袖能夠幫助他--不是幫他個人或國民黨,而是幫他找到領導國家的正確方向和方法,那麼他也會錯過了那些可能與他有共同理想而有可能從不同角度協助他成事的人,這就是「失人」。比失人更慘的,是讓其他有能力有理想的人最終只能對他絕望,逼不得已成為了他的敵人,讓我們的國家再度陷於無謂的鬥爭內耗之中。

馬英九總統該如何找到正確的溝通對象呢?不幸地,沒有人能夠告訴他。因為每一個人都希望總統跟他講話而不要跟其他人講話。到底該跟誰講話,只能取決於馬總統自己的判斷力。

馬英九總統所面臨的壓力,不僅僅來自國民黨內部。馬總統正在逐漸陷入一種茫茫然說不出所以的孤獨。當然,馬總統所經驗的,絕不像李登輝先生向日本作家上阪冬子所自況的「虎口的總統」那樣的險惡。畢竟馬先生是正統的「第二社會」國民黨之子,掌握政權對國民黨的權貴小集團來說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他們很習慣,很comfortable,不像李登輝總統那麼臨淵履薄,性命交關。

但是馬總統所面對的不只是國民黨內部的暗鬥,還有一個對他缺乏信任感,並且可能會愈來愈反對他的「第一社會」綠色陣營。不僅如此,更有一個可能逐漸轉而把他視為新的首要敵人的中國共產黨。至於共產黨的影響力是否還只停留在海峽的對岸?這我們普通人就不得而知了。

馬英九總統腹背受敵的窘境會愈來愈暴露出來。他遭遇的問題絕不只是一般政客在媒體上所吵鬧的溝通不良或分配不均而已。馬總統所將遭遇的乃是極大的結構困境。弔詭地,李登輝當年還有個同情他的「第一社會」本土力量,透過巧妙運作這力量,讓他不僅逃過虎口還能推動諸多改革。馬英九呢?該找誰好好溝通?好好向民眾溝通,說明他未來到底有甚麼改革議程吧。

2007/05/03

沒人適合當總統

就承認吧!這個國家並沒有人適合當總統。

看到藍綠陣營裡面,為了爭取總統提名而產生的種種鉤心鬥角,暴露出每位候選人的醜陋或滑稽,難道國民還不能認清這個事實嗎?

沒有人適合當總統,是指沒有人能夠做好「這種」總統制之下的總統職位,特別是在台灣兩極化的政黨體系以及惡質的選舉文化下所直選出來的總統。

所謂總統制(以及我們現在這種更糟糕的半總統制),用最簡化的說法,就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結合在一個職位上,由同一個人擔任。相對的,議會內閣制就是讓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由不同的人,特別是不同人格特質、不同經歷背景、不同從政動機的人來分別擔任。

在民主政治裡,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實在有很不同的功能,甚至是互相衝突的功能。國家元首最好是國家精神的代表人、文明與道德的生活模式之樣板(就算是裝出來的也好,反正累的是他不是我們),尤其在多族群國家裡還要是包容團結的象徵。通常人民對元首有某種情感的投射和寄託。

政府首長呢,要的是有能力、有本事、有手腕的人。議會(立法院)就是「喬家大院」,內閣總理(行政院長)最重要的就是能夠領導政黨勝選以及「喬」出國會多數的支持。內閣總理是政黨領袖甚至是派閥頭目,搞小圈圈、搞政商關係都可以──只要不犯法。他的去留由選民隨時裁判,就看施政表現。政府首長不必是國民生活楷模,也不必代表台灣人的精神。簡單說,「把事情辦好,不然就滾蛋!我們對你沒什麼感情!」

這兩種角色要同一個人來扮演,還真的是強人所難。國家元首是社會團結的守護人,政府首長是政黨鬥爭的勝利者;國家元首要超然中立,政府首長要「喬代誌」。現在我們所看到的天王天后,以及民間所期盼的其他人物,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同時扮演好兩種角色。

天王們為了初選殺得「流血流滴」,連黨內整合都做不到了,將來還能夠團結國家嗎?而擁有道德聲望夠資格當國家元首的人,能夠在這種選舉中獲勝嗎?或者說,他們敢出來選嗎?

歸根究底,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不該由同一個人擔任。把兩個角色分開來,我們會發現台灣還真有不少人才,能夠做好其中一種。有的人適合當虛位元首,教大家包容團結、提升文明,有的人適合當實權總理,把經濟搞好、把政治「喬」妥當。

總統制(再強調一次,更糟的是我們現在這種有權無責的半總統制)把兩種角色放在同一個人身上,是對凡人的過高期待,也就無怪乎會終究落空。任何一個好的人都很難做好兩種角色,在那個位子上的人也往往兩種角色都做不好,甚至只要是坐上那個位子的通常是沒有一個角色做得好。

有人會說,台灣兩千三百萬人,這麼多優秀的人才,難道就沒有一個適合當(總統制下的)總統?問得好。為總統制辯護的人總是說美國如何如何。美國有三億人,有百倍於台灣的優秀人才,為什麼最後會選出小布希先生來當總統?

2006/01/12

民進黨應承認雙首長制

如果陳總統的元旦談話中有關二階段憲改是真誠的,亦即要持續推動下一階段的憲政改造,則他應該在適當時機,接受目前中央政府體制為雙首長制,並由此開展「共識修憲」的大道。民進黨若能夠在此時確立其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並透過實際運作,為雙首長制立下憲政慣例,不僅有利於下一階段的憲改,更將創造出一個罕見的多贏新政局,對於台灣的民主憲政,對於突破民進黨目前的執政困境,對於改善民進黨的執政績效和政黨體質,甚至對於民進黨未來的持續執政,都有非常顯著的意義。

先從當前的執政困境談起。陳總統與歷任行政院長都心裡有數,憲政體制的不明,乃是執政困境的根源之一。總統經由人民直選產生,但是憲法裡總統府的設計,卻不是作為統治之用,僅僅是一個維持元首榮典的機構。五年半來,民進黨為了辯護少數執政,將目前中央政府體制強解為總統制,但總統苦於無法主持內閣會議,而不能直接指揮行政,卻是不爭的事實。總統真正握有的最重要權柄,是行政院長的任命權。行政院長雖則握有政策資訊,由於其職位繫於總統好惡,必然只能遵從總統或其幕僚的指示。而總統決策不經由官僚系統,有些決策過程毫無紀錄,根據為何並不清楚,由此造成了民進黨立委林濁水所稱的「神秘領導」。執政績效不彰,有其憲政根源。民進黨的政黨體質的腐化,也與此權力過度集中有密切關係。換言之,由於在缺乏總統行政權配套的憲政制度下堅持總統制,使得民進黨執政幾年來嚐遍了苦果。今天如果民進黨願意轉而接受雙首長制,並不是由於國民黨的壓力,而應是從國家利益與本身的政黨利益著眼。

若果陳總統願意轉念接受目前體制乃為雙首長制,則有兩項憲政意涵:行政院長必須向立法院負責,且其任期應受憲政慣例保障。未來總統之政黨如果未能在國會獲得多數席次,則總統必須與國會多數黨就重大國家安全與對外政策以及行政院長人選進行協商。由於總統擁有閣揆任命權,故不應由國會多數黨來提出閣揆人選要求總統任命,而應該經協商後由總統主動任命國會多數黨所能夠接受的人選。總統一旦任命行政院長之後,行政院長必須就其重大政策及預算向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的形式,無非就是當重大政策未獲立法院同意時應提出覆議,覆議不過則辭職。如此,則行政院長經由總統任命後,雖不須經立法院同意,但立法院可藉由否決其重大政策來決定其去留,實質上也就是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

在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的精神之下,內閣唯有在覆議不過時,以及新國會或新總統就任時,必須依照憲政慣例總辭。除此之外,總統不能任意解除行政院長職務。這樣的制度設計,有助於總統與行政院長關係的穩定,也有助於內閣施政品質及責信(accountability)的提升。總統不能任意將行政院長解職,看似削弱了憲法所賦予總統的任命權,但事實上總統仍然能夠在同一屆國會期間,以其政治影響力要求不適任的閣揆主動辭職,甚至也可以發動同黨立法委員倒閣。因此,總統仍然能夠將行政院長免職,只是其政治成本提高了而已。

總統任免行政院長的政治成本提高,恰恰有助於穩固一向相當脆弱的總統府與行政院關係。脆弱的府院關係,源於行政院長不能預料總統何時會將其免職,因此戰戰兢兢,隨時必須體察上意。而總統以為隨時可以更換閣揆,所以也會傾向於以閣揆的忠誠度或短期內的表現來做為任免的標準。一旦我們確認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則總統在任命一位行政院長的時候,會認知到在下一屆立法院就職之前,他很難任意將這位行政院長換掉。這樣的認知,形成一種憲法的拘束,讓總統會更謹慎地行使任命的大權。

調整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是否代表民進黨在此時就會失去政權,亦即陳總統必須立即依照國會多數原理,將組閣權交給泛藍政黨? 問題的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即使接受雙首長制與多數組閣原理,對民進黨而言,此時仍不是接受泛藍組閣的合理時機。畢竟去年底所舉行的乃是地方選舉而非國會選舉,立法院裡並沒有新的國會多數產生;遑論縣市長選舉之後泛藍的國會總席次是減少的,更無憲法上的正當理由在這個時候交出政權。民進黨應該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與國會多數組閣原理,但在政治現實上認定此時國會裡並無多數(因泛藍並無形成多數聯盟接手組閣的正式主張),所以民進黨是以國會第一大黨的身分組閣,持續朝向形成一個穩定的多數聯盟而邁進。

如果到下個立法院的會期,民進黨籌組多數聯盟仍然不成,則民進黨應該維持少數政府,直至下一屆國會選舉為止。當然,在本屆立委任期屆滿之前,民進黨為了突破國會杯葛,也可以考慮由黨團自行提出對行政院的不信任案,促使總統解散立法院而提前改選。但現任立法委員,不論藍綠政黨,都似乎並無倒閣的魄力。因此憲政僵局的責任,顯然必須由藍綠政黨來一同承擔。

除非解散國會重新改選真的發生,否則民進黨因為主張雙首長制而讓出政權的情況,只有可能在2008年的二月,也就是2007年底選舉所選出的第七屆立法院就職時出現。那是在第十二任總統選舉的一個月之前。對民進黨而言,假設國會選舉獲勝,則不論是否贏得總統大選,都將擁有組閣權。

部分民進黨人不喜雙首長制,而盼望透過大幅修憲來建構一個較為完整的總統制,但是在第七次修憲所架設的立法院提案與公民複決這兩重極難修憲門檻之上,單憑一黨之力進行大幅修憲的可能性是零。因此,反對雙首長制的人,尤其是主張總統制的人,最迫切需要政黨之間的憲改共識:理想的總統制距離目前的憲政制度相當遙遠,最需要大幅度修憲。現行憲法並不容許總統進行真正的治理,總統雖擁有行政院長任命權,卻不能夠直接任命政務委員和部長,也不能夠主持行政院會議。就憲法而言,總統所能夠直接掌握的行政權力和預算其實相當有限。

傾向內閣制的人,以及願意接受雙首長制的人,都可以主張以建立憲政慣例和小幅度修憲的途徑來達成他們的目標。唯有總統制的偏好者,最為需要推動大幅度的憲改,來對總統權做完整的配套,以建立一個權責相符的真正總統制。因此,在民進黨內部,越是在憲法主張上不喜歡雙首長制,越是需要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接受現行憲法是雙首長制,才有可能與國民黨共謀修憲。這是一個弔詭,卻是不能否認的事實。

2006/01/06

調整憲法見解 建構憲改共識

去年的行憲紀念日,國民黨的馬英九主席在中國時報發表了長篇專文,反對進一步修憲,表現出馬先生從戒嚴時代以來,對任何民主改革都抱持疑慮的性格。七天後,陳水扁總統在今年的元旦談話裡,堅持要推動二階段憲改。不過,並非每一位民進黨人都衷心認同陳總統「唯意志論」的憲改想像。畢竟過去七次修憲,都是在兩大政黨協商共謀之下才成為可能。尤其上次修憲所架設的立法院與公民複決兩重超高修憲門檻,連兩黨合力都不易企及,更使得任何不能獲得高度社會與政黨共識的修憲主張都等於空談。

然而,即使再怎麼批評「唯意志論憲改」是「自欺欺人」,仍不能否認目前憲法仍處於施工狀態,絕不是如馬主席所認為的凡現狀都是完美的。有識者在憲改的「反動」與「盲動」之間,應該要能夠找出一條從現實通往理想的道路。事實上,這條道路就在陳總統的一念之間。如果陳總統的元旦談話是真誠的,亦即要持續推動下一階段的憲政改造,則他應該在適當時機, 接受目前中央政府體制為雙首長制,在此基礎上與各主要政黨進行高層憲改協商,並由此開展「共識修憲」的大道。

憲法見解與憲法主張,應該要能夠區分。對於現行憲法的中央政府體制不論是否滿意,應該認定其為雙首長制。如果民進黨願意接受現行憲法為雙首長制,則兩大政黨在憲法見解上就有基本共識。政黨之間的差異於是僅限於憲法主張,亦即各黨派心目中最理想的憲政制度。在憲法主張上,各政黨可以各言爾「制」,追求其所認為的最佳制度。即使如此,各種制度的鼓吹者仍然不能否認一個事實,那就是台灣所繼承的中華民國憲法,其基本架構傾向內閣制,而經歷過近四十年的強人統治, 以及其後的總統直選,卻發展出一種總統制的憲政文化。在這樣的制度與文化的發展路徑之上,我們所得的就是一種混合制。如果無法接受這種混合制,唯有進行超大規模的憲改工程。

部分民進黨人不喜雙首長制,盼望透過大幅修憲來建構完整的總統制,但是主張總統制的人,最迫切需要政黨之間的憲改共識,因此反而必須承認目前的雙首長制。因為目前的憲政制度距離理想的總統制最為遙遠,最需要大幅度修憲:現行憲法並不容許總統進行真正的治理,總統不能夠直接任命政務委員和部長,也不能夠主持行政院會議。就憲法而言,總統所能夠直接掌握的行政權力和預算其實相當有限。願意接受雙首長制的人,可以用建立憲政慣例來達成目標,修憲是可欲卻非絕對必要的。唯有總統制的偏好者,為了建立一個權責相符的真正總統制, 對總統權做完整的配套,最為需要推動大幅度的憲改。因此,越是在憲法主張上不喜歡雙首長制,越是需要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才有可能與國民黨共謀修憲。這是一個弔詭,卻是不能否認的事實。

固然,即使民進黨接受目前體制為雙首長制,國民黨也未必配合憲改。畢竟馬英九主席已經明確表示反對進一步修憲。但是民進黨承認現狀是一個不完善的雙首長制,由此出發與國民黨謀求憲改共識,是二階段憲改要踏出第一步的唯一機會。更何況,目前憲法所需改革的,絕非僅止於中央政府體制一端。陳總統就主張,人權保障國際接軌、原住民族權利、全球化時代的基本國策等,都將是修憲的重點。如果民進黨能夠以承認雙首長制,承諾不更動國號及憲法基本架構為條件,來促使國民黨同意推動二階段憲改;而能達成雙首長制的完善化,甚至將立法院席次增回合理數目,納入公費選舉以及其他進步性的修憲案,那麼二階段憲改就有極大的意義。

有些泛綠陣營的論者認為,讓藍綠雙方繼續各自堅持己見,憲政僵局持續擴大,或可因此累積二階段憲改的動能。也就是說,不要去修繕憲政體制這棟破爛的房子,要讓它持續破爛下去,直到完全崩坍,這樣才能夠重建一棟嶄新的房子。事實上,這樣的策略思考,不僅在倫理上有嚴重缺陷,在現實上也不可行。畢竟,對於選民而言,憲改不是解決憲政危機的唯一途徑。只要任何政黨同時握有總統權以及國會多數,這棟破房子就不會馬上垮。換言之,要解決憲政危機,不必修憲,投給馬英九就沒有憲政危機了。因此,民進黨如果要繼續讓憲政體制爛下去, 到後來很可能不僅沒有累積憲改的動力,反而逼迫選民支持國民黨,同時也是斲傷憲改的生機。

調整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是否代表民進黨在此時就會失去政權,亦即陳總統必須立即依照國會多數原理,將組閣權交給泛藍政黨?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接受雙首長制與多數組閣原理,對民進黨而言,此時仍不是接受泛藍組閣的合理時機。畢竟去年底所舉行的乃是地方選舉而非國會選舉,立法院裡並沒有新的國會多數產生;遑論縣市長選舉之後泛藍的國會總席次是減少的,更無憲法上的正當理由在這個時候交出政權。民進黨應該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與國會多數組閣原理,但在政治現實上認定此時國會裡並無多數(因泛藍並無形成多數聯盟接手組閣的正式主張),所以民進黨是以國會第一大黨的身分組閣,持續朝向形成一個穩定的多數聯盟而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