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在這個專欄談到馬英九先生與他的另一半。我指出,馬總統要重視三種另一半:弱勢的那一半、綠色的那一半,以及從根本去消弭台灣分成兩半。從馬總統的就職演說中,看得出試圖去照顧到前兩種另一半,但是卻沒有講到如何讓台灣不要分兩半--只談遵憲而迴避修憲,不可能解決藍綠對立的結構性問題。但願這只是馬總統此時的意見。
在馬英九先生就任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的次日,蔡英文女士正式接任了民進黨第十二任的黨主席,同樣蔡主席也要面對這一半和那一半的人民。
蔡英文主席當然知道,那沒有投給民進黨的七百六十五萬人,基本上已經不願意聽民進黨說些什麼,也不在意民進黨做些什麼。未來如何和這七百六十五萬人溝通,得到其中愈多人的信任和支持,這是民進黨以及蔡主席極大的挑戰。至於如何和這七百六十五萬人溝通,又牽涉到蔡主席如何對待屬於自己陣營的那一半。
蔡英文主席所承接的是陳水扁總統留下的殘破民進黨。陳總統所留下的不只有分裂為藍綠兩半的國家,還有分裂為挺扁和批扁的泛綠陣營。民進黨這四年來陸續地逐出了許多對台灣有奉獻、對民進黨有功勞的真正的民主運動者。
蔡英文女士加入民進黨的時候,是民進黨擁有政權的時候。蔡女士所熟悉的民進黨人,是在扁政府擔任高官的少數人。蔡女士應該不至於以為那就是全部的民進黨,甚或是民進黨的主流。事實上,這幾年內批判過陳總統、反省過扁政府作為的,往往才是最具有黨外精神的真正民進黨人。而這些人,很可能才是對那另外七百六十五萬人還有一點公信力和說服力的人。蔡主席若能夠尋回這些人,就有可能取信於那另一半人裡面的一部分。
要尋回這些有黨外精神的民進黨人,還要和那七百六十五萬人對話,蔡主席可能也要面對一點黨史。民進黨的歷任黨主席,退黨的比辭世的還多,活著而又還沒退黨的很少。民進黨有種成王敗寇的文化,在陳水扁當選總統後,黨的歷史都依照權力而改寫了。蔡主席應該在他能夠承受的壓力範圍內,去平反幾位在權力鬥爭上落敗而受到污蔑或被視為寇讎的領導者。蔡主席應思考如何在民進黨的歷史上正確評價許信良的「新興民族」路線,甚至勇敢重新定位施明德與「紅衫軍」運動,振奮被陳總統所氣餒的人心。
和對馬英九總統提的建議一樣,我認為蔡英文主席最該重視的另一半人,還是社會弱勢者以及還沒有投票權的未成年國民,甚至還沒有出生的未來世代。民進黨未來的政策路線,要站在這另一半人的立場,強調教育品質提升、環境的永續維護、社會安全體系及國家財政的健全,還有兩岸的永久和平。這些是民進黨突破一半的重要工作。
蔡英文主席也必須重視修憲。現在的國民黨政府擁有立法院的絕大多數,技術上而言國民黨不需要民進黨任何的合作,要通過什麼法案,只要自己按鈕表決就可以了。事實上,現在民進黨立委所提的很多議案,已經受到國民黨籍召集委員的冷漠對待。民進黨幾乎在立法院淪為一種不相干(irrelevant)的角色。這種情況只有修憲才能打破,也唯有修憲,民進黨才能重獲對政治大局的影響力。現在看起來,打破國家分成兩半的局面,對民進黨是更為攸關自身命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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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4
馬英九與另一半人
下個星期馬英九先生就要即位總統。不久前,有一位英文雜誌的編輯要我談談馬英九與另一半台灣人--也就是,馬總統該如何對待那五百四十五萬沒有投票給他的選民。我覺得這是很好的議題,所以在這裡把淺見也分享給國內的讀者。
首先我挑戰一半人的定義。我認為,馬先生最應關心的不是投給他的這一半人,也不是沒有投給他的那一半人,而是那一半不論誰當選都沒好處的人--處在M型社會底端的弱勢者,以及根本沒有投票權的下一代。這一半台灣人的處境,構成了馬政府絕大的挑戰。
馬政府絕對不是個承平的朝廷。今年,世界各地天災頻仍,地球暖化、氣候變遷,糧食整體供應不足,能源價格飆漲,美國和日本都擔心陷入長期經濟衰退。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九萬兆」團隊的目標設定在成長率百分之六,失業率百分之三,還得開始籌建十二項基礎建設,非常地艱難。與中國經貿的進一步開放是不可避免的。開放經濟的受害者以及原有的弱勢者,最需要一張社會安全網把他們接住。即使財政艱困,馬政府絕對要把建立穩固、可長期維繫的社會安全體系,當作是施政的最優先項目。
其次,是一般定義下的所謂另一半人--綠色的、獨派的、反國民黨的,絕不少於五百四十五萬的「第一社會」人。馬英九先生必須認識到,他所熟悉的舊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國家論述、台灣歷史論述,是有嚴重殘缺的。馬總統應該努力建構新的台灣國家論述,調和兩個社會的觀念和情感,「安頓」歷史的痛苦和未來的不安。
就這方面,馬先生的工作就不僅僅是針對沒投給他的那一半人,而更是要面對那投給他的七百六十五萬人裡面的「第二社會」強硬派,教育他們、說服他們,讓他們接受一個符應現實的台灣國家主張。這樣,另一半人也就會信賴和接受馬英九。
再者,在面對這一半和那一半的同時,馬總統也該想得更徹底:我們的社會是不是永遠一定要分成兩半?我一再指出,台灣社會的兩極對立有歷史的根源也有制度的因素。現在的兩大黨,代表了台灣戰後歷史上的兩個社會,也寓含了統獨的對立。
馬英九先生若有心從根本去改變這結構,就要推動修憲,從調整選舉制度來打破兩大黨體系。一旦成功,台灣社會就不再有永遠的這一半和那一半,而是有很多的多元組合,多元比兩極更能促進社會團結。
馬總統如何對待另一半人?答案和方案就在這裡了:加強社會安全體系,建立新的國家論述,以及修憲重構社會團結。
也是在下個星期,獲得那另外一半人選票的民主進步黨,將選出新的黨主席。如果蔡英文女士當選,他的挑戰也是民進黨如何面對另外一半人--那七百六十五萬不投給民進黨的台灣人。如果民進黨由回頭派人士當選黨主席,那麼民進黨大概就不必面對另一半人了--在某些人的眼裡,只要不投給民進黨的人,就不算是台灣人;既然不是台灣人,那又何必理他們。
因此,在民進黨主席選舉揭曉後,下周的專欄,我們來談:民進黨新主席與這一半或那一半人。
首先我挑戰一半人的定義。我認為,馬先生最應關心的不是投給他的這一半人,也不是沒有投給他的那一半人,而是那一半不論誰當選都沒好處的人--處在M型社會底端的弱勢者,以及根本沒有投票權的下一代。這一半台灣人的處境,構成了馬政府絕大的挑戰。
馬政府絕對不是個承平的朝廷。今年,世界各地天災頻仍,地球暖化、氣候變遷,糧食整體供應不足,能源價格飆漲,美國和日本都擔心陷入長期經濟衰退。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九萬兆」團隊的目標設定在成長率百分之六,失業率百分之三,還得開始籌建十二項基礎建設,非常地艱難。與中國經貿的進一步開放是不可避免的。開放經濟的受害者以及原有的弱勢者,最需要一張社會安全網把他們接住。即使財政艱困,馬政府絕對要把建立穩固、可長期維繫的社會安全體系,當作是施政的最優先項目。
其次,是一般定義下的所謂另一半人--綠色的、獨派的、反國民黨的,絕不少於五百四十五萬的「第一社會」人。馬英九先生必須認識到,他所熟悉的舊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國家論述、台灣歷史論述,是有嚴重殘缺的。馬總統應該努力建構新的台灣國家論述,調和兩個社會的觀念和情感,「安頓」歷史的痛苦和未來的不安。
就這方面,馬先生的工作就不僅僅是針對沒投給他的那一半人,而更是要面對那投給他的七百六十五萬人裡面的「第二社會」強硬派,教育他們、說服他們,讓他們接受一個符應現實的台灣國家主張。這樣,另一半人也就會信賴和接受馬英九。
再者,在面對這一半和那一半的同時,馬總統也該想得更徹底:我們的社會是不是永遠一定要分成兩半?我一再指出,台灣社會的兩極對立有歷史的根源也有制度的因素。現在的兩大黨,代表了台灣戰後歷史上的兩個社會,也寓含了統獨的對立。
馬英九先生若有心從根本去改變這結構,就要推動修憲,從調整選舉制度來打破兩大黨體系。一旦成功,台灣社會就不再有永遠的這一半和那一半,而是有很多的多元組合,多元比兩極更能促進社會團結。
馬總統如何對待另一半人?答案和方案就在這裡了:加強社會安全體系,建立新的國家論述,以及修憲重構社會團結。
也是在下個星期,獲得那另外一半人選票的民主進步黨,將選出新的黨主席。如果蔡英文女士當選,他的挑戰也是民進黨如何面對另外一半人--那七百六十五萬不投給民進黨的台灣人。如果民進黨由回頭派人士當選黨主席,那麼民進黨大概就不必面對另一半人了--在某些人的眼裡,只要不投給民進黨的人,就不算是台灣人;既然不是台灣人,那又何必理他們。
因此,在民進黨主席選舉揭曉後,下周的專欄,我們來談:民進黨新主席與這一半或那一半人。
2008/05/01
兩個內閣人事與社會共識
即將出任行政院研考會主任委員的台大政治系教授江宜樺先生,是國內極優秀的中壯代學者。他的研究主題是自由主義。在他幾年前的一本著作「自由民主的理路」的自序中有這樣一段話:「我在心裡對自己講:我將成為一個自由主義者,以畢生的精力研究自由主義,促使我的國家成為一個真正自由民主的國家。」
江宜樺是一位融合了西方理性思想與東方君子人風格的知識分子。認識江宜樺的人,大概都不會懷疑他講這段話的誠懇性。令人難免有點困惑的是,行政院研考會與現代化效率國家很有關係,但是與自由民主國家的關係是甚麼?研考會的主要職掌是行政院各部會的執行進度管考,找一位公共行政或企業管理的專家來擔任,很合理。但是為甚麼由政治哲學學者江宜樺來出任呢?
我的主觀願望是,江宜樺出掌研考會,是為了評估修憲、準備修憲。江宜樺教授在受訪時說:「以兩年為觀察期」,「憲法也不是不可能修得更合理。」如果馬英九準總統真的打算實現在二零一零年檢討修憲的承諾,那麼劉內閣找江宜樺擔任研考會主委,就看得出道理來了。
台灣的現行憲法是否保障了自由民主?還是如(保守派的)自由主義者所擔憂的造成了不自由的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現行的總統選制、中央政府體制以及國會選制,是化解了族群差異還是更激化?是整合了國家認同還是更分歧?是讓治理更有效能還是更紊亂?這都是江宜樺教授所關注的議題。要是馬總統真的有計畫修憲,那麼江宜樺主委在研考會就有很多的準備工作要做了。
至於將要被任命為陸委會主委的賴幸媛女士,比江宜樺先生獲得了更多的注意力,也引發了江宜樺的任命所沒有的爭議。準總統馬英九先生為了賴幸媛的人事案,還親自出面解釋。馬先生說:「國內如果爭吵不休,沒有辦法跟對方談判,我煞費苦心,尋求國內共識。」而賴幸媛出任陸委會主委,「對於擴大兩岸政策的社會共識基礎,有很大的幫助。」
姑不論賴幸媛女士是否最適合的人選,馬英九準總統的苦心--為了要尋求國內共識,這方向是對的。只是,在台灣還停留在戰後歷史上兩個社會的對抗裡,而新的、包容性的國家認同還沒能夠建立起來,特別是在兩岸問題成為政黨區隔主軸的情況下,只憑一個陸委會主委的任命,是不可能真的擴大甚麼共識,最多只是多一個人幫忙解釋背書而已。甚至這個幫忙背書的人有沒有說服力,還是另外的問題。
馬英九先生就任總統以後,不論是做一任或做兩任,如果他已經有念頭要留下最大的政治建樹,那麼大概是在修憲以及兩岸關係這兩件大事。馬總統的第一個內閣很重要。如果準備修憲,找江宜樺入閣是對的。假使修憲能夠推動成功,建立新的政黨體制,超越兩個社會的對立,那麼馬先生所憂慮的國家認同、社會共識,也會有長治久安的解法。事實上,要讓台灣社會有真正深遠、穩固的共識,非修憲不可。至於短期內為了兩岸對話,新的陸委會主委就只好背負起不可能的任務了。
江宜樺是一位融合了西方理性思想與東方君子人風格的知識分子。認識江宜樺的人,大概都不會懷疑他講這段話的誠懇性。令人難免有點困惑的是,行政院研考會與現代化效率國家很有關係,但是與自由民主國家的關係是甚麼?研考會的主要職掌是行政院各部會的執行進度管考,找一位公共行政或企業管理的專家來擔任,很合理。但是為甚麼由政治哲學學者江宜樺來出任呢?
我的主觀願望是,江宜樺出掌研考會,是為了評估修憲、準備修憲。江宜樺教授在受訪時說:「以兩年為觀察期」,「憲法也不是不可能修得更合理。」如果馬英九準總統真的打算實現在二零一零年檢討修憲的承諾,那麼劉內閣找江宜樺擔任研考會主委,就看得出道理來了。
台灣的現行憲法是否保障了自由民主?還是如(保守派的)自由主義者所擔憂的造成了不自由的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現行的總統選制、中央政府體制以及國會選制,是化解了族群差異還是更激化?是整合了國家認同還是更分歧?是讓治理更有效能還是更紊亂?這都是江宜樺教授所關注的議題。要是馬總統真的有計畫修憲,那麼江宜樺主委在研考會就有很多的準備工作要做了。
至於將要被任命為陸委會主委的賴幸媛女士,比江宜樺先生獲得了更多的注意力,也引發了江宜樺的任命所沒有的爭議。準總統馬英九先生為了賴幸媛的人事案,還親自出面解釋。馬先生說:「國內如果爭吵不休,沒有辦法跟對方談判,我煞費苦心,尋求國內共識。」而賴幸媛出任陸委會主委,「對於擴大兩岸政策的社會共識基礎,有很大的幫助。」
姑不論賴幸媛女士是否最適合的人選,馬英九準總統的苦心--為了要尋求國內共識,這方向是對的。只是,在台灣還停留在戰後歷史上兩個社會的對抗裡,而新的、包容性的國家認同還沒能夠建立起來,特別是在兩岸問題成為政黨區隔主軸的情況下,只憑一個陸委會主委的任命,是不可能真的擴大甚麼共識,最多只是多一個人幫忙解釋背書而已。甚至這個幫忙背書的人有沒有說服力,還是另外的問題。
馬英九先生就任總統以後,不論是做一任或做兩任,如果他已經有念頭要留下最大的政治建樹,那麼大概是在修憲以及兩岸關係這兩件大事。馬總統的第一個內閣很重要。如果準備修憲,找江宜樺入閣是對的。假使修憲能夠推動成功,建立新的政黨體制,超越兩個社會的對立,那麼馬先生所憂慮的國家認同、社會共識,也會有長治久安的解法。事實上,要讓台灣社會有真正深遠、穩固的共識,非修憲不可。至於短期內為了兩岸對話,新的陸委會主委就只好背負起不可能的任務了。
2008/02/27
總統候選人該談而沒談的憲政問題
上周末的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兩位候選人回答了二十位公民提問。提問的內容包括了通貨膨脹、排碳減量、農民與農業、同性戀權益等。有公民要求總統候選人政見沒兌現要捐薪水,也有公民問總統候選人何不吃素。準總統們被要求答覆的問題,可以說相當地多元,幾乎是包山包海,但我反而擔心他們講了太多不該他們講的話題,開了太多不該他們開的支票,但是卻遺漏了一個總統候選人最該表態的問題,即是他們的憲法見解以及憲改主張。
為什麼公民提問人裡面,沒有一位提到憲政問題呢?我猜,因為在某種對公民社會的想像裡,這種太「政治」的問題不是一個好公民應該去關心的。好公民應該去關心弱勢,但不該太政治化。殊不知,憲政問題其實是個不折不扣的弱勢議題。為甚麼是弱勢議題呢?有兩層意義:第一,認真關心憲政的人其實很少,總數比樂生青年還少,憲政議題本身就是弱勢;第二,憲改意味著中央政府體制的釐清與政黨體系的重建,而這二者都會影響公共政策的產出,當然也就關係著弱勢權益和進步的社會價值。
公民提問人沒問,但是兩位總統候選人卻不能不主動表態,因為總統候選人的憲法見解與憲改主張實在太重要。謝長廷先生和馬英九先生如果認為現行憲法是某種雙首長制,或者說如果認為行政院長在政策上還有點角色,那麼他們兩位就該考慮:總統候選人是不是宜於全面性、無保留、鉅細靡遺地開立政策支票。
謝長廷先生在二零零五年出任行政院長之時,曾明確告訴社會,他不會是陳水扁總統的執行長。如果他當了總統,他是否還接受這樣的憲法見解?如果他當選,要提名國民黨人士組閣,是否表示行政院長是政策負責人?屆時國民黨人的閣揆要實行誰的政策?謝長廷的憲改主張又是否與民進黨相同?到底是內閣制還是總統制?
而馬英九先生曾經承諾,當選兩年後要檢討憲政問題並考慮修憲。如果馬英九當選,因為國民黨擁有國會絕對多數,他將成為最有力量的修憲強人。固然總統並非修憲機關,但卻是實質的政黨領袖,可以推動修憲。馬英九為什麼不能在總統選舉前告訴人民,他到底要不要修憲?修憲方向是甚麼?
兩位總統候選人應該都很清楚,現行的憲政體制有極大的問題。陳水扁總統過去七年多來所遭遇的窘境,有些是他自己該負責,但有些則是制度紊亂不明所導致。謝長廷和馬英九敢不敢去面對憲政問題?為甚麼不承諾要推動修憲?或者他們打算隨著陳水扁總統的前例?不需要公民提問,兩位都該主動講出來。
為什麼公民提問人裡面,沒有一位提到憲政問題呢?我猜,因為在某種對公民社會的想像裡,這種太「政治」的問題不是一個好公民應該去關心的。好公民應該去關心弱勢,但不該太政治化。殊不知,憲政問題其實是個不折不扣的弱勢議題。為甚麼是弱勢議題呢?有兩層意義:第一,認真關心憲政的人其實很少,總數比樂生青年還少,憲政議題本身就是弱勢;第二,憲改意味著中央政府體制的釐清與政黨體系的重建,而這二者都會影響公共政策的產出,當然也就關係著弱勢權益和進步的社會價值。
公民提問人沒問,但是兩位總統候選人卻不能不主動表態,因為總統候選人的憲法見解與憲改主張實在太重要。謝長廷先生和馬英九先生如果認為現行憲法是某種雙首長制,或者說如果認為行政院長在政策上還有點角色,那麼他們兩位就該考慮:總統候選人是不是宜於全面性、無保留、鉅細靡遺地開立政策支票。
謝長廷先生在二零零五年出任行政院長之時,曾明確告訴社會,他不會是陳水扁總統的執行長。如果他當了總統,他是否還接受這樣的憲法見解?如果他當選,要提名國民黨人士組閣,是否表示行政院長是政策負責人?屆時國民黨人的閣揆要實行誰的政策?謝長廷的憲改主張又是否與民進黨相同?到底是內閣制還是總統制?
而馬英九先生曾經承諾,當選兩年後要檢討憲政問題並考慮修憲。如果馬英九當選,因為國民黨擁有國會絕對多數,他將成為最有力量的修憲強人。固然總統並非修憲機關,但卻是實質的政黨領袖,可以推動修憲。馬英九為什麼不能在總統選舉前告訴人民,他到底要不要修憲?修憲方向是甚麼?
兩位總統候選人應該都很清楚,現行的憲政體制有極大的問題。陳水扁總統過去七年多來所遭遇的窘境,有些是他自己該負責,但有些則是制度紊亂不明所導致。謝長廷和馬英九敢不敢去面對憲政問題?為甚麼不承諾要推動修憲?或者他們打算隨著陳水扁總統的前例?不需要公民提問,兩位都該主動講出來。
2007/10/28
保留空間給新的政治力量
兩年前的第七次修憲,通過了國會減半以及單一選區兩票制。照理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應該在修憲之後就做相應的修正。兩年多過去了,下一屆的立法委員選舉已經迫在眉睫,十一月五日就要選舉公告了,立法院會日前才二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明訂登記的政黨要提名不分區立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最近一次正副總統選舉推薦候選人,或兩黨共推一組候選人均分後得票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二以上;或現有立委五人以上;該次選舉推薦區域及原住民立委經審核合格十人以上;最近三次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選舉得票率曾達百分之二以上者。這樣的門檻,對於小黨或新興政黨,可以說是相當不容易跨越。
對於小黨生存而言,目前選罷法修正以及中選會規定所牽涉的主要是三項:雙重提名問題、區域提名門檻、參選人保證金等。這些問題對於小的政黨、新興政黨來說,可以直接影響其存亡續絕。而小黨、新政黨的生存機會,對於整個社會來說,又是個人參政權的保障、多元意見的發揚以及政黨體制的調整等重大議題。
所謂雙重提名,指的是在單一選區兩票制的選舉中,政黨可否將同一候選人提名於單一選區,同時又提名於政黨比例代表名單(即全國不分區名單)中。這是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的主要民主國家慣常的規定,例如德國、日本、紐西蘭等均允許雙重提名。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國家通常為議會內閣制,政黨提名了重要的國會議員,即是有入閣為部長的準備。設若此重要議員在單一選舉區裡不幸落敗,則政黨可以藉由比例代表名單的雙重提名而予以補救。因此在日本此一規定稱為「惜敗」條款,而在我國立法院則稱之為「回鍋」條款。
對於大黨來講,雙重提名是為了保證其內閣團隊成員的當選,對於小黨,雙重提名則是保障其領導人物能夠在重要選區衝票,又能藉由第二票而在政黨比例代表名單中當選,因此是人才缺乏的小黨極為重要的生存之道。在我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政黨在區域及不分區不能夠雙重提名,但中選會卻將其解釋為不准雙重提名。對此,唯有靠立法院在修正選罷法之時,明確規定准許雙重提名,否則就必須走曠日廢時的憲法解釋。其實若兩大黨不願採行雙重提名,則在各自政黨內規中規定就好了,大可不必在法律中封鎖小黨採行雙重提名的空間。
區域提名門檻問題,是指政黨在單一選區中必須提名若干人,才能夠提名第二票的不分區人選。在行政院版的草案中,此一門檻設定為十人。門檻高低見仁見智,但在七十三個單一選區之下,提名十人已經佔有相當高比例,此門檻不可謂之不高,而國民兩黨竟然有將之提高至二十人之議。至於參選人保證金,原本是每人二十萬元,先前中選會卻有意將其提高至五十萬元。中選會對於提高保證金的說詞可謂無稽。他們說為了防止企業藉由人頭掛名,把商標印在選票上來做宣傳,所以要把候選人保證金提高。這種說詞把還沒發生的例外而微小的假設狀況,作為抑制人民根本參政權利的理由,明顯違背了比例原則。幸好,區域提名門檻以及保證金的提高,此二議在小黨的抗議下,並未在立法院以及中選會通過。在藍綠兩大陣營之外,總算讓新政黨以及小黨尚有挑戰的機會。
然而選罷法與中選會的規定,對於小黨的生存──亦即我們社會對於多元政治意見的保障和尊重,仍然不是最關鍵的。憲法才是最嚴重的問題。今日台灣形成惡性的兩黨體制,導致李登輝先生所言的民主內戰,致使社會兩極對立,其實有其憲政制度的根源。未來必定要推動第八次修憲,將國會席次作合理增加回復,並將政黨比例代表席次增加至總席次的一半,進而將目前所採行的並立式兩票制改為聯立式兩票制,甚至檢討單一選區是否適合台灣,這都是改良現行政黨體制極為重要的舉措。然而下屆立法院是否擁有修憲動能,識者皆頗為悲觀。現在只能看明年初的國會選舉結果,有沒有讓改革力量生存的空間。
對於小黨生存而言,目前選罷法修正以及中選會規定所牽涉的主要是三項:雙重提名問題、區域提名門檻、參選人保證金等。這些問題對於小的政黨、新興政黨來說,可以直接影響其存亡續絕。而小黨、新政黨的生存機會,對於整個社會來說,又是個人參政權的保障、多元意見的發揚以及政黨體制的調整等重大議題。
所謂雙重提名,指的是在單一選區兩票制的選舉中,政黨可否將同一候選人提名於單一選區,同時又提名於政黨比例代表名單(即全國不分區名單)中。這是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的主要民主國家慣常的規定,例如德國、日本、紐西蘭等均允許雙重提名。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國家通常為議會內閣制,政黨提名了重要的國會議員,即是有入閣為部長的準備。設若此重要議員在單一選舉區裡不幸落敗,則政黨可以藉由比例代表名單的雙重提名而予以補救。因此在日本此一規定稱為「惜敗」條款,而在我國立法院則稱之為「回鍋」條款。
對於大黨來講,雙重提名是為了保證其內閣團隊成員的當選,對於小黨,雙重提名則是保障其領導人物能夠在重要選區衝票,又能藉由第二票而在政黨比例代表名單中當選,因此是人才缺乏的小黨極為重要的生存之道。在我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政黨在區域及不分區不能夠雙重提名,但中選會卻將其解釋為不准雙重提名。對此,唯有靠立法院在修正選罷法之時,明確規定准許雙重提名,否則就必須走曠日廢時的憲法解釋。其實若兩大黨不願採行雙重提名,則在各自政黨內規中規定就好了,大可不必在法律中封鎖小黨採行雙重提名的空間。
區域提名門檻問題,是指政黨在單一選區中必須提名若干人,才能夠提名第二票的不分區人選。在行政院版的草案中,此一門檻設定為十人。門檻高低見仁見智,但在七十三個單一選區之下,提名十人已經佔有相當高比例,此門檻不可謂之不高,而國民兩黨竟然有將之提高至二十人之議。至於參選人保證金,原本是每人二十萬元,先前中選會卻有意將其提高至五十萬元。中選會對於提高保證金的說詞可謂無稽。他們說為了防止企業藉由人頭掛名,把商標印在選票上來做宣傳,所以要把候選人保證金提高。這種說詞把還沒發生的例外而微小的假設狀況,作為抑制人民根本參政權利的理由,明顯違背了比例原則。幸好,區域提名門檻以及保證金的提高,此二議在小黨的抗議下,並未在立法院以及中選會通過。在藍綠兩大陣營之外,總算讓新政黨以及小黨尚有挑戰的機會。
然而選罷法與中選會的規定,對於小黨的生存──亦即我們社會對於多元政治意見的保障和尊重,仍然不是最關鍵的。憲法才是最嚴重的問題。今日台灣形成惡性的兩黨體制,導致李登輝先生所言的民主內戰,致使社會兩極對立,其實有其憲政制度的根源。未來必定要推動第八次修憲,將國會席次作合理增加回復,並將政黨比例代表席次增加至總席次的一半,進而將目前所採行的並立式兩票制改為聯立式兩票制,甚至檢討單一選區是否適合台灣,這都是改良現行政黨體制極為重要的舉措。然而下屆立法院是否擁有修憲動能,識者皆頗為悲觀。現在只能看明年初的國會選舉結果,有沒有讓改革力量生存的空間。
2007/05/21
民進黨初選結果的憲政意涵
民進黨初選結果的政治意涵有兩項,一是部分不同世代的優秀政治工作者遭受到反淘汰;另一則是台灣兩個社會之間的民主內戰會更加激化。這些遭受到反淘汰的政治工作者,多半屬於較為理性問政而非好戰份子。民進黨內好戰派的抬頭與溫和派的削弱,其原因和結果都是台灣「民主內戰」的激化。
好戰派的抬頭與民主內戰的激化,又有兩個憲政結構上的原因,一是國會席次減半,另一則是總統權與總統直選的制度。國會減半造成立委提名競爭的極度激烈,總統權與總統直選則強化了兩極對抗的惡性兩黨體制。
第七次修憲將國會席次從二百二十五席減為一百一十三席,已經註定了至少有一半的現任立委將失去參選機會,也註定了本屆提名權之爭會非常地激烈。競爭激烈未必是壞事,問題是競爭者在比的是什麼?民進黨這次立委初選中候選人所比的,顯然不是問政品質──誰能夠達成政黨願景;而是戰鬥意志──誰有更大的仇恨、有更兇悍的鬥爭方法。
為什麼仇恨與鬥爭會成為政黨選擇候選人的標準呢?因為這是民主內戰的前夕,台灣兩個社會的權力集團,正摩拳擦掌準備進行慘烈的終極戰役。政黨的競爭被當作敵我矛盾,所有採取中間溫和路線的人,都會被自己陣營視為對敵人軟弱,甚至懷疑其忠誠度。由此,民進黨的立委初選便呈現了好戰派抬頭的結果。
台灣的民主內戰,固然起源於本土與外來兩個社會的歷史矛盾,但也是惡性兩黨體制不斷催化的結果。而總統權以及總統直選則直接鞏固了這個「對外互扯後腿、對內沒有提供選擇」的惡性兩黨體制。總統選舉所導致的「一半人民對抗另外一半」對國家所造成的傷害,幾乎已經不待說明。目前仍熱烈支持總統制和狂熱投入總統選戰的人,大體上皆可歸類為支持民主內戰的人,亦即認為對方陣營應該是遭受消滅的對象,而己方可以透過贏者全拿的總統選舉,將對方徹底摧毀。
面對民進黨初選現象所反映出來的政治人才損失與民主內戰激化的問題,有兩個憲政層次上的解決辦法:第一是立刻進行修憲,增加立法院政黨比例部分的席次;第二是為台灣催生新的政治力量。
民間早有以議會內閣制為主軸,推動第八次修憲的呼聲。議會內閣制可以緩解兩黨惡性對抗的問題,並且伴隨著國會席次的合理增加,而能夠讓中道力量得到生存空間。事實上立法院已經有兩種內閣制版本的提案,然而馬英九先生下令國民黨黨鞭封殺黨籍立法委員連署支持民間人士所提出的修憲案,令人痛心無奈。
謝長廷先生獲得了民進黨的總統提名,應該即刻主動推動修憲,以彌補民進黨「內戰中的內戰」所造成的黨內裂痕與人才失落的遺憾。林義雄先生當初要求各黨謹守誠信,促使第七次修憲通過了國會減半,如今國會減半竟然造成了反淘汰,林義雄應該起而呼籲即刻再度修憲。
如果能夠依照「五五內閣制民間推動聯盟」所建議的方案,將政黨比例代表的席次增加到等同於單一選區(包括原住民代表)的七十九席,則在新憲實施時(最樂觀情況下是第十二任總統就職時),第七屆立法院可以遞補四十五位政黨比例代表,也就納入了沈富雄、洪奇昌、羅文嘉等民進黨的遺珠。
不論修憲成或不成,台灣都需要新的政治力量。在台灣,中間路線新政黨一直處在有需求而無供給的狀態。這次民進黨立委初選,溫和派或中間派雖然仍獲得民意的好感,但卻無法經由民進黨的提名制度而獲得代表黨參選的機會。這表示中間民意無法在民進黨內尋求到代表。然而這個區塊的民意,卻可能是盼望社會團結、厭惡民主內戰的溫和理性本土力量。想要主導台灣國家走向的民進黨竟然放棄代表這股民意力量,令人十分遺憾。這股力量在政治上沒有代表,台灣就將繼續深陷在兩極對抗的民主內戰裡不可自拔。
要終止民主內戰的殘酷殺戮,就要有維和部隊進行「人道干預」,否則交戰雙方不可能停止殺伐。若有新的政黨組成,投入年底立委選舉,則在民進黨初選中失落的優秀人才也還有藉由第二票(政黨名單)獲選的機會。更重要的是,台灣不能繼續沉溺在兩個社會的對抗裡──新的第三社會要興起,要有代表第三社會的政治力量。
好戰派的抬頭與民主內戰的激化,又有兩個憲政結構上的原因,一是國會席次減半,另一則是總統權與總統直選的制度。國會減半造成立委提名競爭的極度激烈,總統權與總統直選則強化了兩極對抗的惡性兩黨體制。
第七次修憲將國會席次從二百二十五席減為一百一十三席,已經註定了至少有一半的現任立委將失去參選機會,也註定了本屆提名權之爭會非常地激烈。競爭激烈未必是壞事,問題是競爭者在比的是什麼?民進黨這次立委初選中候選人所比的,顯然不是問政品質──誰能夠達成政黨願景;而是戰鬥意志──誰有更大的仇恨、有更兇悍的鬥爭方法。
為什麼仇恨與鬥爭會成為政黨選擇候選人的標準呢?因為這是民主內戰的前夕,台灣兩個社會的權力集團,正摩拳擦掌準備進行慘烈的終極戰役。政黨的競爭被當作敵我矛盾,所有採取中間溫和路線的人,都會被自己陣營視為對敵人軟弱,甚至懷疑其忠誠度。由此,民進黨的立委初選便呈現了好戰派抬頭的結果。
台灣的民主內戰,固然起源於本土與外來兩個社會的歷史矛盾,但也是惡性兩黨體制不斷催化的結果。而總統權以及總統直選則直接鞏固了這個「對外互扯後腿、對內沒有提供選擇」的惡性兩黨體制。總統選舉所導致的「一半人民對抗另外一半」對國家所造成的傷害,幾乎已經不待說明。目前仍熱烈支持總統制和狂熱投入總統選戰的人,大體上皆可歸類為支持民主內戰的人,亦即認為對方陣營應該是遭受消滅的對象,而己方可以透過贏者全拿的總統選舉,將對方徹底摧毀。
面對民進黨初選現象所反映出來的政治人才損失與民主內戰激化的問題,有兩個憲政層次上的解決辦法:第一是立刻進行修憲,增加立法院政黨比例部分的席次;第二是為台灣催生新的政治力量。
民間早有以議會內閣制為主軸,推動第八次修憲的呼聲。議會內閣制可以緩解兩黨惡性對抗的問題,並且伴隨著國會席次的合理增加,而能夠讓中道力量得到生存空間。事實上立法院已經有兩種內閣制版本的提案,然而馬英九先生下令國民黨黨鞭封殺黨籍立法委員連署支持民間人士所提出的修憲案,令人痛心無奈。
謝長廷先生獲得了民進黨的總統提名,應該即刻主動推動修憲,以彌補民進黨「內戰中的內戰」所造成的黨內裂痕與人才失落的遺憾。林義雄先生當初要求各黨謹守誠信,促使第七次修憲通過了國會減半,如今國會減半竟然造成了反淘汰,林義雄應該起而呼籲即刻再度修憲。
如果能夠依照「五五內閣制民間推動聯盟」所建議的方案,將政黨比例代表的席次增加到等同於單一選區(包括原住民代表)的七十九席,則在新憲實施時(最樂觀情況下是第十二任總統就職時),第七屆立法院可以遞補四十五位政黨比例代表,也就納入了沈富雄、洪奇昌、羅文嘉等民進黨的遺珠。
不論修憲成或不成,台灣都需要新的政治力量。在台灣,中間路線新政黨一直處在有需求而無供給的狀態。這次民進黨立委初選,溫和派或中間派雖然仍獲得民意的好感,但卻無法經由民進黨的提名制度而獲得代表黨參選的機會。這表示中間民意無法在民進黨內尋求到代表。然而這個區塊的民意,卻可能是盼望社會團結、厭惡民主內戰的溫和理性本土力量。想要主導台灣國家走向的民進黨竟然放棄代表這股民意力量,令人十分遺憾。這股力量在政治上沒有代表,台灣就將繼續深陷在兩極對抗的民主內戰裡不可自拔。
要終止民主內戰的殘酷殺戮,就要有維和部隊進行「人道干預」,否則交戰雙方不可能停止殺伐。若有新的政黨組成,投入年底立委選舉,則在民進黨初選中失落的優秀人才也還有藉由第二票(政黨名單)獲選的機會。更重要的是,台灣不能繼續沉溺在兩個社會的對抗裡──新的第三社會要興起,要有代表第三社會的政治力量。
2007/05/03
沒人適合當總統
就承認吧!這個國家並沒有人適合當總統。
看到藍綠陣營裡面,為了爭取總統提名而產生的種種鉤心鬥角,暴露出每位候選人的醜陋或滑稽,難道國民還不能認清這個事實嗎?
沒有人適合當總統,是指沒有人能夠做好「這種」總統制之下的總統職位,特別是在台灣兩極化的政黨體系以及惡質的選舉文化下所直選出來的總統。
所謂總統制(以及我們現在這種更糟糕的半總統制),用最簡化的說法,就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結合在一個職位上,由同一個人擔任。相對的,議會內閣制就是讓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由不同的人,特別是不同人格特質、不同經歷背景、不同從政動機的人來分別擔任。
在民主政治裡,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實在有很不同的功能,甚至是互相衝突的功能。國家元首最好是國家精神的代表人、文明與道德的生活模式之樣板(就算是裝出來的也好,反正累的是他不是我們),尤其在多族群國家裡還要是包容團結的象徵。通常人民對元首有某種情感的投射和寄託。
政府首長呢,要的是有能力、有本事、有手腕的人。議會(立法院)就是「喬家大院」,內閣總理(行政院長)最重要的就是能夠領導政黨勝選以及「喬」出國會多數的支持。內閣總理是政黨領袖甚至是派閥頭目,搞小圈圈、搞政商關係都可以──只要不犯法。他的去留由選民隨時裁判,就看施政表現。政府首長不必是國民生活楷模,也不必代表台灣人的精神。簡單說,「把事情辦好,不然就滾蛋!我們對你沒什麼感情!」
這兩種角色要同一個人來扮演,還真的是強人所難。國家元首是社會團結的守護人,政府首長是政黨鬥爭的勝利者;國家元首要超然中立,政府首長要「喬代誌」。現在我們所看到的天王天后,以及民間所期盼的其他人物,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同時扮演好兩種角色。
天王們為了初選殺得「流血流滴」,連黨內整合都做不到了,將來還能夠團結國家嗎?而擁有道德聲望夠資格當國家元首的人,能夠在這種選舉中獲勝嗎?或者說,他們敢出來選嗎?
歸根究底,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不該由同一個人擔任。把兩個角色分開來,我們會發現台灣還真有不少人才,能夠做好其中一種。有的人適合當虛位元首,教大家包容團結、提升文明,有的人適合當實權總理,把經濟搞好、把政治「喬」妥當。
總統制(再強調一次,更糟的是我們現在這種有權無責的半總統制)把兩種角色放在同一個人身上,是對凡人的過高期待,也就無怪乎會終究落空。任何一個好的人都很難做好兩種角色,在那個位子上的人也往往兩種角色都做不好,甚至只要是坐上那個位子的通常是沒有一個角色做得好。
有人會說,台灣兩千三百萬人,這麼多優秀的人才,難道就沒有一個適合當(總統制下的)總統?問得好。為總統制辯護的人總是說美國如何如何。美國有三億人,有百倍於台灣的優秀人才,為什麼最後會選出小布希先生來當總統?
看到藍綠陣營裡面,為了爭取總統提名而產生的種種鉤心鬥角,暴露出每位候選人的醜陋或滑稽,難道國民還不能認清這個事實嗎?
沒有人適合當總統,是指沒有人能夠做好「這種」總統制之下的總統職位,特別是在台灣兩極化的政黨體系以及惡質的選舉文化下所直選出來的總統。
所謂總統制(以及我們現在這種更糟糕的半總統制),用最簡化的說法,就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結合在一個職位上,由同一個人擔任。相對的,議會內閣制就是讓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由不同的人,特別是不同人格特質、不同經歷背景、不同從政動機的人來分別擔任。
在民主政治裡,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實在有很不同的功能,甚至是互相衝突的功能。國家元首最好是國家精神的代表人、文明與道德的生活模式之樣板(就算是裝出來的也好,反正累的是他不是我們),尤其在多族群國家裡還要是包容團結的象徵。通常人民對元首有某種情感的投射和寄託。
政府首長呢,要的是有能力、有本事、有手腕的人。議會(立法院)就是「喬家大院」,內閣總理(行政院長)最重要的就是能夠領導政黨勝選以及「喬」出國會多數的支持。內閣總理是政黨領袖甚至是派閥頭目,搞小圈圈、搞政商關係都可以──只要不犯法。他的去留由選民隨時裁判,就看施政表現。政府首長不必是國民生活楷模,也不必代表台灣人的精神。簡單說,「把事情辦好,不然就滾蛋!我們對你沒什麼感情!」
這兩種角色要同一個人來扮演,還真的是強人所難。國家元首是社會團結的守護人,政府首長是政黨鬥爭的勝利者;國家元首要超然中立,政府首長要「喬代誌」。現在我們所看到的天王天后,以及民間所期盼的其他人物,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同時扮演好兩種角色。
天王們為了初選殺得「流血流滴」,連黨內整合都做不到了,將來還能夠團結國家嗎?而擁有道德聲望夠資格當國家元首的人,能夠在這種選舉中獲勝嗎?或者說,他們敢出來選嗎?
歸根究底,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不該由同一個人擔任。把兩個角色分開來,我們會發現台灣還真有不少人才,能夠做好其中一種。有的人適合當虛位元首,教大家包容團結、提升文明,有的人適合當實權總理,把經濟搞好、把政治「喬」妥當。
總統制(再強調一次,更糟的是我們現在這種有權無責的半總統制)把兩種角色放在同一個人身上,是對凡人的過高期待,也就無怪乎會終究落空。任何一個好的人都很難做好兩種角色,在那個位子上的人也往往兩種角色都做不好,甚至只要是坐上那個位子的通常是沒有一個角色做得好。
有人會說,台灣兩千三百萬人,這麼多優秀的人才,難道就沒有一個適合當(總統制下的)總統?問得好。為總統制辯護的人總是說美國如何如何。美國有三億人,有百倍於台灣的優秀人才,為什麼最後會選出小布希先生來當總統?
2006/12/25
聖誕老公公來修憲
昨夜我遇到聖誕老公公。
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這一年乖不乖啊?
我說,總統和黨主席可能覺得我不乖。但是我還是要禮物。行憲紀念日你就給我修憲吧。
聖誕老公公說,到底什麼是行憲紀念日,你又開口要什麼修憲?
我對老公公進行了一番工作,總算讓他搞懂了:台灣的現行憲法,是在一九四六年制定(對聖誕老公公必須用耶穌的年號),隔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但是並沒有經由台灣人民正式同意過哩。聖誕老公公說,喔,齁齁齁。
但是,這部憲法實施沒幾天,就被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凍結了。這一戡亂就是四十三年,一直到一九九一年才終止,接著就展開了七次的修憲。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那現在呢?
我說,呃,現在,台灣人民最瞧不起的就是政治人物、我們的國會可以輕易阻擋政府總預算、總統可以做很多神祕決策,行政院長不知道原因也不敢問、總統的女婿可以叫部長去陪他和朋友吃飯、每四年一次的總統選舉,讓全國的一半人對抗另一半人、兩大政黨比爛不比好。這就是我們行憲的現狀。
我們現在應該朝向議會內閣制修憲,嚴格限制總統權力,由國會最大黨領袖出任總理,避免憲政僵局。更要增加國會裡政黨比例代表的席次,推行更符合比例性的聯立式兩票制,讓新的政治力量有機會出頭,來終結藍綠對抗的民主內戰!聖誕老公公說,那很好啊,你們為什麼不做哩?齁齁齁。
老公公有所不知。我們的憲法改革粉難粉難哩。需要立法院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四分之三同意,向公民提出修憲案,還需要二分之一的公民投票同意(超過八百萬票)才能夠通過。更慘的是兩大黨的領袖雖然明知應該修憲,卻都因個人私心,一個是擺明反對修憲,另一個是講些假話來阻撓修憲。
聖誕老公公說,大家都知道我住在北極,其實我來自芬蘭。芬蘭有個傾向內閣制的混合制憲法,也有人民直接投票選出的總統。總統是國家元首也是三軍統帥,還是個穿裙子的(現任總統Tarja Halonen女士),大家都尊敬她,一點問題也沒有。但是總統也只有在歐盟以外的外交權力,其他的行政大權都屬於總理和國務院(內閣)。
芬蘭人口不到台灣的四分之一,單一國會有兩百席,全都由政黨比例方式選出,國會有三大五小政黨,能夠代表社會上各種意見,有左派有右派有環保有宗教。成長競爭力和公立中小學教育品質都是全球第一,高科技和農林業都欣欣向榮,傳統文化好好地維護著,外來語言也被容納。
我說,欸,這個雖然不是純內閣制,也可以接受。你就放這個憲法在我的襪子裡吧。
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你太貪心了。要不要Nokia最新款照相手機?
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這一年乖不乖啊?
我說,總統和黨主席可能覺得我不乖。但是我還是要禮物。行憲紀念日你就給我修憲吧。
聖誕老公公說,到底什麼是行憲紀念日,你又開口要什麼修憲?
我對老公公進行了一番工作,總算讓他搞懂了:台灣的現行憲法,是在一九四六年制定(對聖誕老公公必須用耶穌的年號),隔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但是並沒有經由台灣人民正式同意過哩。聖誕老公公說,喔,齁齁齁。
但是,這部憲法實施沒幾天,就被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凍結了。這一戡亂就是四十三年,一直到一九九一年才終止,接著就展開了七次的修憲。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那現在呢?
我說,呃,現在,台灣人民最瞧不起的就是政治人物、我們的國會可以輕易阻擋政府總預算、總統可以做很多神祕決策,行政院長不知道原因也不敢問、總統的女婿可以叫部長去陪他和朋友吃飯、每四年一次的總統選舉,讓全國的一半人對抗另一半人、兩大政黨比爛不比好。這就是我們行憲的現狀。
我們現在應該朝向議會內閣制修憲,嚴格限制總統權力,由國會最大黨領袖出任總理,避免憲政僵局。更要增加國會裡政黨比例代表的席次,推行更符合比例性的聯立式兩票制,讓新的政治力量有機會出頭,來終結藍綠對抗的民主內戰!聖誕老公公說,那很好啊,你們為什麼不做哩?齁齁齁。
老公公有所不知。我們的憲法改革粉難粉難哩。需要立法院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四分之三同意,向公民提出修憲案,還需要二分之一的公民投票同意(超過八百萬票)才能夠通過。更慘的是兩大黨的領袖雖然明知應該修憲,卻都因個人私心,一個是擺明反對修憲,另一個是講些假話來阻撓修憲。
聖誕老公公說,大家都知道我住在北極,其實我來自芬蘭。芬蘭有個傾向內閣制的混合制憲法,也有人民直接投票選出的總統。總統是國家元首也是三軍統帥,還是個穿裙子的(現任總統Tarja Halonen女士),大家都尊敬她,一點問題也沒有。但是總統也只有在歐盟以外的外交權力,其他的行政大權都屬於總理和國務院(內閣)。
芬蘭人口不到台灣的四分之一,單一國會有兩百席,全都由政黨比例方式選出,國會有三大五小政黨,能夠代表社會上各種意見,有左派有右派有環保有宗教。成長競爭力和公立中小學教育品質都是全球第一,高科技和農林業都欣欣向榮,傳統文化好好地維護著,外來語言也被容納。
我說,欸,這個雖然不是純內閣制,也可以接受。你就放這個憲法在我的襪子裡吧。
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你太貪心了。要不要Nokia最新款照相手機?
2006/11/27
制度殺人!
制度殺人!看起來很驚悚?並不是。古往今來,殺最多人的都不是人,而是制度。
歷史上的各種獨裁制度殺人如麻。奴隸制度幾千年來在世界各地殺了無數人。聯考制度殺過人。醫療制度殺過人。交通法規制度殺過人。循環利息制度也被要求扛起好多條人命。
制度殺人不奇怪,奇怪的是為什麼制度可以連續殺人。既然制度是人訂的,為什麼殺人的制度不能夠改?我們就要去看看:是誰站在殺人的制度後面,是誰教唆它殺人、包庇它殺人。
如果國務機要費、首長特支費的制度殺人,殺的可能是幾位天王的政治生涯,或是六千位高階公務員的第二生命。但是台灣的制度裡還有殺業更重的,那就是我們現行的錯誤總統制和兩黨對抗體制。如果我們把全部的精神都拿來對付國務機要費、首長特支費以及主計制度這些問題,就會縱放了殘害台灣民主生機的現行憲政制度。
設計不當的錯誤總統制,給予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的絕對權力,行政院長對於總統的任何命令只能維維諾諾,無法做長遠的政策規劃,也無能力捍衛內閣部會的政策措施。而總統所有的資訊和建議只來自少數幕僚或民間親友,當然就導致決策過程神秘化與個人政治利益取向。
更為可怕的是贏者全拿的總統制,和即將實施的將藍綠對抗制度化的國會新選制,兩者合在一起將更加激化國內的政黨對抗和族群對立。以國家認同為分界的社會對抗,造成公共政策優先順序的錯亂、政府資源的錯置。這種制度繼續搞下去,社會動盪、經濟遲滯、人心痛苦,還怕沒有更多的台灣人被制度所殺嗎?
奇怪的是,陳總統和馬市長這兩位差點在國務機要費、特支費問題上斷送了政治性命的領導者,卻無視於憲政制度殺人的事實,不約而同地聯手阻撓修憲,顯然是打算包庇這個制度繼續殺人。
陳總統知不知道現行憲政制度殺人?他當然知道。他口裡喊著要改,但其實不是真的要改。當他喊出規定國土範圍、凍結現行憲法這類毫無可行性的名目台獨口號,他真正想要的不過是動員一群人民去對抗另外一群人民,以此來捍衛他自己岌岌可危的政治生命。他明知高喊名目台獨的實際結果,就是導致進步修憲破局,從而包庇現行憲政制度可以殺更多人,但這不是他所在意的。
馬主席知不知道現行憲政制度殺人?他當然知道。但是他也不願意去改。他自認是這個憲政制度的下一位獲益者,可以擁有不受節制的權力,即使遭受再多反對也不怕被罷免。更何況在立法委員新選制實施後,國民黨可以一黨獨大,國民黨籍總統的專擅空間絕對比陳總統有過之無不及。他一意反對修憲,無視於制度殺人,只會叫大家相信他是好人。
制度殺人嗎?那麼為什麼不去改革制度?明知制度殺人,卻不去改革制度,甚至還阻撓改革,那麼是誰在殺人?
歷史上的各種獨裁制度殺人如麻。奴隸制度幾千年來在世界各地殺了無數人。聯考制度殺過人。醫療制度殺過人。交通法規制度殺過人。循環利息制度也被要求扛起好多條人命。
制度殺人不奇怪,奇怪的是為什麼制度可以連續殺人。既然制度是人訂的,為什麼殺人的制度不能夠改?我們就要去看看:是誰站在殺人的制度後面,是誰教唆它殺人、包庇它殺人。
如果國務機要費、首長特支費的制度殺人,殺的可能是幾位天王的政治生涯,或是六千位高階公務員的第二生命。但是台灣的制度裡還有殺業更重的,那就是我們現行的錯誤總統制和兩黨對抗體制。如果我們把全部的精神都拿來對付國務機要費、首長特支費以及主計制度這些問題,就會縱放了殘害台灣民主生機的現行憲政制度。
設計不當的錯誤總統制,給予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的絕對權力,行政院長對於總統的任何命令只能維維諾諾,無法做長遠的政策規劃,也無能力捍衛內閣部會的政策措施。而總統所有的資訊和建議只來自少數幕僚或民間親友,當然就導致決策過程神秘化與個人政治利益取向。
更為可怕的是贏者全拿的總統制,和即將實施的將藍綠對抗制度化的國會新選制,兩者合在一起將更加激化國內的政黨對抗和族群對立。以國家認同為分界的社會對抗,造成公共政策優先順序的錯亂、政府資源的錯置。這種制度繼續搞下去,社會動盪、經濟遲滯、人心痛苦,還怕沒有更多的台灣人被制度所殺嗎?
奇怪的是,陳總統和馬市長這兩位差點在國務機要費、特支費問題上斷送了政治性命的領導者,卻無視於憲政制度殺人的事實,不約而同地聯手阻撓修憲,顯然是打算包庇這個制度繼續殺人。
陳總統知不知道現行憲政制度殺人?他當然知道。他口裡喊著要改,但其實不是真的要改。當他喊出規定國土範圍、凍結現行憲法這類毫無可行性的名目台獨口號,他真正想要的不過是動員一群人民去對抗另外一群人民,以此來捍衛他自己岌岌可危的政治生命。他明知高喊名目台獨的實際結果,就是導致進步修憲破局,從而包庇現行憲政制度可以殺更多人,但這不是他所在意的。
馬主席知不知道現行憲政制度殺人?他當然知道。但是他也不願意去改。他自認是這個憲政制度的下一位獲益者,可以擁有不受節制的權力,即使遭受再多反對也不怕被罷免。更何況在立法委員新選制實施後,國民黨可以一黨獨大,國民黨籍總統的專擅空間絕對比陳總統有過之無不及。他一意反對修憲,無視於制度殺人,只會叫大家相信他是好人。
制度殺人嗎?那麼為什麼不去改革制度?明知制度殺人,卻不去改革制度,甚至還阻撓改革,那麼是誰在殺人?
2006/10/30
我問你!紅衣人
紅衣人!有人問,難道你們所曾經做的一切,就這樣消失得了無痕跡?旁觀的我,也對這個問題思索良久。曾經穿著紅衣上街吶喊的人,你認為呢?如果真的是了無痕跡,紅衣人,這是你所願意嗎?如果不是,為什麼會這樣呢?
紅衣人!有人說,你們的運動只能喊「阿扁下台」四個字,其餘只要談到任何制度改革,例如陽光法案、黨產條例,或是內閣制修憲,通通都是違背了你們的運動理念。這更讓我好奇,反貪腐的你,真的不願意用你們的力量來推動制度改革嗎?
紅衣人,台灣現在有貪腐、過去有貪腐、未來還是有貪腐。你反對貪腐,所以走上街頭。但是過去的貪腐和未來的貪腐怎麼辦?要追究過去的貪腐,就必須有司法的追訴,以及歷史上不當黨產的處置。要防範未來的貪腐,就必須有完善的陽光法案。
其實,紅衣人,完善的陽光法案還不夠。只要政治人物要花大錢當選,貪腐就必定存在。這種金錢與政治的結合,必須靠「公費選舉」才能打破。紅衣人,這也還不夠。陽光法案和公費選舉,都不能夠預防總統濫權。總統濫權的可能性、總統親信介入政策人事的可能性,都源於我們憲法裡權責不明的中央政府體制。要解決這個問題,許多學者提出「內閣制修憲」這個處方。紅衣人,這些制度改革,是你所應該關切的問題吧?
紅衣人!又有人說,你只聽得懂「阿扁下台」四個字,至於修法、修憲等制度改革,都太複雜,超出你的理解能力。這是真的嗎?你同意嗎?紅衣人,你們中間有些人以你們的屬性感到自豪──年輕、都市中產階級居多;有人說你們是新公民。順帶告訴你,紅衣人:過去二十幾年,台灣的群眾運動多有制度改革的訴求。在民主觀念還蒙昧未開的年代,做工的、種田的、打赤腳的、穿拖鞋的,他們上街頭要求解嚴和廢除國安法、要求國會全面改選、要求司法改革。紅衣人,你不會願意承認你不懂「制度改革」吧?
紅衣人!還有一種說法:當初紅衣人站出來,為的是要求陳總統下台;如今陳總統沒有下台,運動卻轉向制度改革,結果會為難國民黨的馬英九主席。為了不要為難馬主席,所以你們的運動不該談制度改革。他們所說的等於是:你雖然穿著紅衣,其實你就是藍色。你同意嗎?如果你同意,那就印證了陳總統的斷言:紅潮是兩千零四年總統大選爭議的延續,你不過就是敗選不服輸的藍色選民。紅衣人,那是你嗎?被你所反對的阿扁這樣論斷,你甘願嗎?
紅衣人!藍色的政治人物們,當然希望你只是藍色支持者,幫助他們來打擊綠色政黨。綠色的政治人物們,其實也樂意見到你只是藍色支持者,這樣他們就可以振振有詞地否定你、忽視你。但是你願意嗎?還是你願意做真正的新公民?很多人盼望真的有新公民,可以做為反貪腐修法、防濫權修憲,甚至民主深化改革的新動力。我問你!紅衣人!那是你嗎?那不是你嗎?
紅衣人!有人說,你們的運動只能喊「阿扁下台」四個字,其餘只要談到任何制度改革,例如陽光法案、黨產條例,或是內閣制修憲,通通都是違背了你們的運動理念。這更讓我好奇,反貪腐的你,真的不願意用你們的力量來推動制度改革嗎?
紅衣人,台灣現在有貪腐、過去有貪腐、未來還是有貪腐。你反對貪腐,所以走上街頭。但是過去的貪腐和未來的貪腐怎麼辦?要追究過去的貪腐,就必須有司法的追訴,以及歷史上不當黨產的處置。要防範未來的貪腐,就必須有完善的陽光法案。
其實,紅衣人,完善的陽光法案還不夠。只要政治人物要花大錢當選,貪腐就必定存在。這種金錢與政治的結合,必須靠「公費選舉」才能打破。紅衣人,這也還不夠。陽光法案和公費選舉,都不能夠預防總統濫權。總統濫權的可能性、總統親信介入政策人事的可能性,都源於我們憲法裡權責不明的中央政府體制。要解決這個問題,許多學者提出「內閣制修憲」這個處方。紅衣人,這些制度改革,是你所應該關切的問題吧?
紅衣人!又有人說,你只聽得懂「阿扁下台」四個字,至於修法、修憲等制度改革,都太複雜,超出你的理解能力。這是真的嗎?你同意嗎?紅衣人,你們中間有些人以你們的屬性感到自豪──年輕、都市中產階級居多;有人說你們是新公民。順帶告訴你,紅衣人:過去二十幾年,台灣的群眾運動多有制度改革的訴求。在民主觀念還蒙昧未開的年代,做工的、種田的、打赤腳的、穿拖鞋的,他們上街頭要求解嚴和廢除國安法、要求國會全面改選、要求司法改革。紅衣人,你不會願意承認你不懂「制度改革」吧?
紅衣人!還有一種說法:當初紅衣人站出來,為的是要求陳總統下台;如今陳總統沒有下台,運動卻轉向制度改革,結果會為難國民黨的馬英九主席。為了不要為難馬主席,所以你們的運動不該談制度改革。他們所說的等於是:你雖然穿著紅衣,其實你就是藍色。你同意嗎?如果你同意,那就印證了陳總統的斷言:紅潮是兩千零四年總統大選爭議的延續,你不過就是敗選不服輸的藍色選民。紅衣人,那是你嗎?被你所反對的阿扁這樣論斷,你甘願嗎?
紅衣人!藍色的政治人物們,當然希望你只是藍色支持者,幫助他們來打擊綠色政黨。綠色的政治人物們,其實也樂意見到你只是藍色支持者,這樣他們就可以振振有詞地否定你、忽視你。但是你願意嗎?還是你願意做真正的新公民?很多人盼望真的有新公民,可以做為反貪腐修法、防濫權修憲,甚至民主深化改革的新動力。我問你!紅衣人!那是你嗎?那不是你嗎?
2006/10/16
制度改革才是出路
有些人說百萬人民反貪腐是一種新公民運動,有些人說不是。不論是或不是,紅衫軍的公民運動潛力,被藍綠兩股政治力量所夾殺是事實。我在這個專欄談過:「藍綠對抗是自我實現的預言」。當主要的政治行動者都抱著犬儒的態度,則所有的政治議題自然都將落入藍綠對抗;而試圖打破藍綠對抗的嘗試,不僅注定徒勞無功,甚至反將回頭鞏固、強化這兩極對抗的體制。
紅衫軍的偃旗息鼓有其結構因素。群眾運動是非制度性的力量,雖然短期內能夠激起巨大動能,但不能持久。政黨、政府和大眾媒體是制度性的力量,有龐大的資源、持續力和戰略縱深,對於群眾運動往往能夠以逸待勞,予以擊潰或收編。
紅色群眾就是這樣被綠色和藍色的制度力量所共同打擊、消耗和封鎖而終於落敗。在綠的方面,原本用來護持台灣主體的「本土意識」,遭受陳總統以及部分民進黨人濫用,作為保護個人權力的工具,以此動員更大的群眾力量來迎擊紅衫軍,將一個可能的公民運動封鎖在黨派對抗的範疇,這是明顯的事實,我也已經強烈批判。
比較隱諱的事實是藍色力量對紅色群眾的消費、剝削、封鎖和背棄,這部份較乏人點破和批判。國民黨高層都心知肚明,陳總統下台後的政局對馬英九主席不利。然而為了向群眾交代,不能不配合演出。親民黨宋楚瑜主席甚至不惜擔任配角來獲取政治資本。至於多數國親新黨的公職人員和候選人,無非也是為了個人的政治利益而去討好群眾。一旦運動可能連累到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他們對運動的支持也就立即消退。
最為嚴重的是:藍色力量封鎖了紅色群眾從反對陳總統個人轉向追求制度改革。照理說,制度改革才是公民運動的終極目標。要防止總統貪腐濫權,一定要修改現行憲法曖昧不明的權責劃分,建立適合台灣多元社會性質的議會內閣制。然而部份同情馬英九先生的輿論領袖,極力封鎖反貪腐運動轉向修憲訴求。這是為了反貪腐運動呢?還是為了迴護馬英九先生的總統之路?對他們來說,維護藍色制度力量是不是比呵護公民運動更重要?照顧馬英九先生個人,是不是比改進台灣的民主制度更重要?
施明德先生過去所從事的民主人權鬥爭,從來沒有以對付任何個人為目標──即使是將他下獄的蔣氏父子。相反地,過去的反對運動,總是以推倒反人權的政權、改革不民主的制度為目標。我相信反貪腐運動也應該如此。紅衫軍可望再起,但必須正視藍色制度力量的箝制,更必須以制度改革為終極訴求。唯有制度改革,質言之,也就是內閣制修憲,才有可能讓群眾的熱望落實,讓人民的汗水與淚水不會平白蒸發飄散。
真正理解台灣民主化過程的人都知道,制度改革才是群眾運動的出路。
紅衫軍的偃旗息鼓有其結構因素。群眾運動是非制度性的力量,雖然短期內能夠激起巨大動能,但不能持久。政黨、政府和大眾媒體是制度性的力量,有龐大的資源、持續力和戰略縱深,對於群眾運動往往能夠以逸待勞,予以擊潰或收編。
紅色群眾就是這樣被綠色和藍色的制度力量所共同打擊、消耗和封鎖而終於落敗。在綠的方面,原本用來護持台灣主體的「本土意識」,遭受陳總統以及部分民進黨人濫用,作為保護個人權力的工具,以此動員更大的群眾力量來迎擊紅衫軍,將一個可能的公民運動封鎖在黨派對抗的範疇,這是明顯的事實,我也已經強烈批判。
比較隱諱的事實是藍色力量對紅色群眾的消費、剝削、封鎖和背棄,這部份較乏人點破和批判。國民黨高層都心知肚明,陳總統下台後的政局對馬英九主席不利。然而為了向群眾交代,不能不配合演出。親民黨宋楚瑜主席甚至不惜擔任配角來獲取政治資本。至於多數國親新黨的公職人員和候選人,無非也是為了個人的政治利益而去討好群眾。一旦運動可能連累到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他們對運動的支持也就立即消退。
最為嚴重的是:藍色力量封鎖了紅色群眾從反對陳總統個人轉向追求制度改革。照理說,制度改革才是公民運動的終極目標。要防止總統貪腐濫權,一定要修改現行憲法曖昧不明的權責劃分,建立適合台灣多元社會性質的議會內閣制。然而部份同情馬英九先生的輿論領袖,極力封鎖反貪腐運動轉向修憲訴求。這是為了反貪腐運動呢?還是為了迴護馬英九先生的總統之路?對他們來說,維護藍色制度力量是不是比呵護公民運動更重要?照顧馬英九先生個人,是不是比改進台灣的民主制度更重要?
施明德先生過去所從事的民主人權鬥爭,從來沒有以對付任何個人為目標──即使是將他下獄的蔣氏父子。相反地,過去的反對運動,總是以推倒反人權的政權、改革不民主的制度為目標。我相信反貪腐運動也應該如此。紅衫軍可望再起,但必須正視藍色制度力量的箝制,更必須以制度改革為終極訴求。唯有制度改革,質言之,也就是內閣制修憲,才有可能讓群眾的熱望落實,讓人民的汗水與淚水不會平白蒸發飄散。
真正理解台灣民主化過程的人都知道,制度改革才是群眾運動的出路。
2006/10/02
台獨的名目與實質
支持台獨的人最大的悲情,不在於台灣沒有獨立,而在於搞不清楚台獨運動的目標為何,使得台獨的理想被政黨或個人所利用而淪為工具。台獨成為「名目台獨」,不再具有實質的意義;甚至對真正的理想還造成巨大的傷害。
描述台灣國家定位最好的一份文件,就是民主進步黨在一九九九年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它開宗明義說:「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說明了:台灣已經是獨立的,不需要再獨立一次。現行憲法是正當的,不需要再制憲一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華民國以外的另一個國家。
這就是我所謂的實質獨立。台灣的實質獨立,也是中華民國存在的基礎。因此台灣實質獨立是全體台灣(中華民國)國民的根本國家利益,不分黨派要團結維護。
但是台灣的實質獨立,不是基於固有領土,也不是歷史的必然。如果沒有一九五零年的韓戰,杜魯門政府不會派艦隊協防台海,隔年的舊金山合約也不會成為「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法律基礎。
台灣的實質獨立雖不是歷史的必然,但卻已成為台灣人民堅定不移的選擇。這是由於九零年代的民主化,等同於漸進式的人民自決,讓日本帝國投降後一度無主的福爾摩沙,確定由在其上生活的全體人民所共同擁有。
到這裡,台灣的實質獨立已經達成,剩下的是如何去鞏固──「現狀」。想要維持現狀的人,就是在支持台灣的實質獨立。想要台獨的人,也必須維護現狀。
維持台灣實質獨立的因素有三:美國在亞洲安全體系裡的優勢地位;中國崛起但不稱霸的國家目標;以及台灣的民主化。
在這三個因素之上,判斷一個政治動作或政策是否有助於台灣實質獨立,也有三個判準:有沒有讓美國更支持?有沒有讓中國更容忍?有沒有讓台灣內部更團結?
從這些判準來看,陳總統這六年來對於實質台獨的貢獻大致是負面的。
前年的三二零公投是最為惡質的個案。陳總統曲解公投法第十七條的立法意旨,硬把符合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被動統獨公投,轉成主動非統獨公投;得到的是一個政策意涵不明的結果,還造成美國對台灣的疑慮提高,中國對台灣的敵意增加,而台灣內部的對立更加嚴重。
現在陳總統又要在原本已極為困難的憲改工程中,加上對台灣實質獨立毫無幫助的領土議題。如果讓他鼓動成功,可以預見的結果是修憲破局、美國警告、中國反對、人民對抗,台灣民主的前途更加黯淡。
台灣的愛國者們所能預見的最大悲傷莫過於此:一群可愛的人民,希望領導者能夠將台灣帶到正常國家,因此熱情地回應這領導者看似夢想成真的名目口號。然而這領導者並不是真的要推進台灣的實質國家利益。他要的是動員這群人民來為他對抗另外一群。
對此,我們能做的不多,只能有如僧人般苦苦地為大眾分說:不要被名目所惑,要看穿事物的本質。
描述台灣國家定位最好的一份文件,就是民主進步黨在一九九九年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它開宗明義說:「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說明了:台灣已經是獨立的,不需要再獨立一次。現行憲法是正當的,不需要再制憲一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華民國以外的另一個國家。
這就是我所謂的實質獨立。台灣的實質獨立,也是中華民國存在的基礎。因此台灣實質獨立是全體台灣(中華民國)國民的根本國家利益,不分黨派要團結維護。
但是台灣的實質獨立,不是基於固有領土,也不是歷史的必然。如果沒有一九五零年的韓戰,杜魯門政府不會派艦隊協防台海,隔年的舊金山合約也不會成為「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法律基礎。
台灣的實質獨立雖不是歷史的必然,但卻已成為台灣人民堅定不移的選擇。這是由於九零年代的民主化,等同於漸進式的人民自決,讓日本帝國投降後一度無主的福爾摩沙,確定由在其上生活的全體人民所共同擁有。
到這裡,台灣的實質獨立已經達成,剩下的是如何去鞏固──「現狀」。想要維持現狀的人,就是在支持台灣的實質獨立。想要台獨的人,也必須維護現狀。
維持台灣實質獨立的因素有三:美國在亞洲安全體系裡的優勢地位;中國崛起但不稱霸的國家目標;以及台灣的民主化。
在這三個因素之上,判斷一個政治動作或政策是否有助於台灣實質獨立,也有三個判準:有沒有讓美國更支持?有沒有讓中國更容忍?有沒有讓台灣內部更團結?
從這些判準來看,陳總統這六年來對於實質台獨的貢獻大致是負面的。
前年的三二零公投是最為惡質的個案。陳總統曲解公投法第十七條的立法意旨,硬把符合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被動統獨公投,轉成主動非統獨公投;得到的是一個政策意涵不明的結果,還造成美國對台灣的疑慮提高,中國對台灣的敵意增加,而台灣內部的對立更加嚴重。
現在陳總統又要在原本已極為困難的憲改工程中,加上對台灣實質獨立毫無幫助的領土議題。如果讓他鼓動成功,可以預見的結果是修憲破局、美國警告、中國反對、人民對抗,台灣民主的前途更加黯淡。
台灣的愛國者們所能預見的最大悲傷莫過於此:一群可愛的人民,希望領導者能夠將台灣帶到正常國家,因此熱情地回應這領導者看似夢想成真的名目口號。然而這領導者並不是真的要推進台灣的實質國家利益。他要的是動員這群人民來為他對抗另外一群。
對此,我們能做的不多,只能有如僧人般苦苦地為大眾分說:不要被名目所惑,要看穿事物的本質。
2006/01/12
民進黨應承認雙首長制
如果陳總統的元旦談話中有關二階段憲改是真誠的,亦即要持續推動下一階段的憲政改造,則他應該在適當時機,接受目前中央政府體制為雙首長制,並由此開展「共識修憲」的大道。民進黨若能夠在此時確立其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並透過實際運作,為雙首長制立下憲政慣例,不僅有利於下一階段的憲改,更將創造出一個罕見的多贏新政局,對於台灣的民主憲政,對於突破民進黨目前的執政困境,對於改善民進黨的執政績效和政黨體質,甚至對於民進黨未來的持續執政,都有非常顯著的意義。
先從當前的執政困境談起。陳總統與歷任行政院長都心裡有數,憲政體制的不明,乃是執政困境的根源之一。總統經由人民直選產生,但是憲法裡總統府的設計,卻不是作為統治之用,僅僅是一個維持元首榮典的機構。五年半來,民進黨為了辯護少數執政,將目前中央政府體制強解為總統制,但總統苦於無法主持內閣會議,而不能直接指揮行政,卻是不爭的事實。總統真正握有的最重要權柄,是行政院長的任命權。行政院長雖則握有政策資訊,由於其職位繫於總統好惡,必然只能遵從總統或其幕僚的指示。而總統決策不經由官僚系統,有些決策過程毫無紀錄,根據為何並不清楚,由此造成了民進黨立委林濁水所稱的「神秘領導」。執政績效不彰,有其憲政根源。民進黨的政黨體質的腐化,也與此權力過度集中有密切關係。換言之,由於在缺乏總統行政權配套的憲政制度下堅持總統制,使得民進黨執政幾年來嚐遍了苦果。今天如果民進黨願意轉而接受雙首長制,並不是由於國民黨的壓力,而應是從國家利益與本身的政黨利益著眼。
若果陳總統願意轉念接受目前體制乃為雙首長制,則有兩項憲政意涵:行政院長必須向立法院負責,且其任期應受憲政慣例保障。未來總統之政黨如果未能在國會獲得多數席次,則總統必須與國會多數黨就重大國家安全與對外政策以及行政院長人選進行協商。由於總統擁有閣揆任命權,故不應由國會多數黨來提出閣揆人選要求總統任命,而應該經協商後由總統主動任命國會多數黨所能夠接受的人選。總統一旦任命行政院長之後,行政院長必須就其重大政策及預算向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的形式,無非就是當重大政策未獲立法院同意時應提出覆議,覆議不過則辭職。如此,則行政院長經由總統任命後,雖不須經立法院同意,但立法院可藉由否決其重大政策來決定其去留,實質上也就是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
在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的精神之下,內閣唯有在覆議不過時,以及新國會或新總統就任時,必須依照憲政慣例總辭。除此之外,總統不能任意解除行政院長職務。這樣的制度設計,有助於總統與行政院長關係的穩定,也有助於內閣施政品質及責信(accountability)的提升。總統不能任意將行政院長解職,看似削弱了憲法所賦予總統的任命權,但事實上總統仍然能夠在同一屆國會期間,以其政治影響力要求不適任的閣揆主動辭職,甚至也可以發動同黨立法委員倒閣。因此,總統仍然能夠將行政院長免職,只是其政治成本提高了而已。
總統任免行政院長的政治成本提高,恰恰有助於穩固一向相當脆弱的總統府與行政院關係。脆弱的府院關係,源於行政院長不能預料總統何時會將其免職,因此戰戰兢兢,隨時必須體察上意。而總統以為隨時可以更換閣揆,所以也會傾向於以閣揆的忠誠度或短期內的表現來做為任免的標準。一旦我們確認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則總統在任命一位行政院長的時候,會認知到在下一屆立法院就職之前,他很難任意將這位行政院長換掉。這樣的認知,形成一種憲法的拘束,讓總統會更謹慎地行使任命的大權。
調整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是否代表民進黨在此時就會失去政權,亦即陳總統必須立即依照國會多數原理,將組閣權交給泛藍政黨? 問題的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即使接受雙首長制與多數組閣原理,對民進黨而言,此時仍不是接受泛藍組閣的合理時機。畢竟去年底所舉行的乃是地方選舉而非國會選舉,立法院裡並沒有新的國會多數產生;遑論縣市長選舉之後泛藍的國會總席次是減少的,更無憲法上的正當理由在這個時候交出政權。民進黨應該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與國會多數組閣原理,但在政治現實上認定此時國會裡並無多數(因泛藍並無形成多數聯盟接手組閣的正式主張),所以民進黨是以國會第一大黨的身分組閣,持續朝向形成一個穩定的多數聯盟而邁進。
如果到下個立法院的會期,民進黨籌組多數聯盟仍然不成,則民進黨應該維持少數政府,直至下一屆國會選舉為止。當然,在本屆立委任期屆滿之前,民進黨為了突破國會杯葛,也可以考慮由黨團自行提出對行政院的不信任案,促使總統解散立法院而提前改選。但現任立法委員,不論藍綠政黨,都似乎並無倒閣的魄力。因此憲政僵局的責任,顯然必須由藍綠政黨來一同承擔。
除非解散國會重新改選真的發生,否則民進黨因為主張雙首長制而讓出政權的情況,只有可能在2008年的二月,也就是2007年底選舉所選出的第七屆立法院就職時出現。那是在第十二任總統選舉的一個月之前。對民進黨而言,假設國會選舉獲勝,則不論是否贏得總統大選,都將擁有組閣權。
部分民進黨人不喜雙首長制,而盼望透過大幅修憲來建構一個較為完整的總統制,但是在第七次修憲所架設的立法院提案與公民複決這兩重極難修憲門檻之上,單憑一黨之力進行大幅修憲的可能性是零。因此,反對雙首長制的人,尤其是主張總統制的人,最迫切需要政黨之間的憲改共識:理想的總統制距離目前的憲政制度相當遙遠,最需要大幅度修憲。現行憲法並不容許總統進行真正的治理,總統雖擁有行政院長任命權,卻不能夠直接任命政務委員和部長,也不能夠主持行政院會議。就憲法而言,總統所能夠直接掌握的行政權力和預算其實相當有限。
傾向內閣制的人,以及願意接受雙首長制的人,都可以主張以建立憲政慣例和小幅度修憲的途徑來達成他們的目標。唯有總統制的偏好者,最為需要推動大幅度的憲改,來對總統權做完整的配套,以建立一個權責相符的真正總統制。因此,在民進黨內部,越是在憲法主張上不喜歡雙首長制,越是需要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接受現行憲法是雙首長制,才有可能與國民黨共謀修憲。這是一個弔詭,卻是不能否認的事實。
先從當前的執政困境談起。陳總統與歷任行政院長都心裡有數,憲政體制的不明,乃是執政困境的根源之一。總統經由人民直選產生,但是憲法裡總統府的設計,卻不是作為統治之用,僅僅是一個維持元首榮典的機構。五年半來,民進黨為了辯護少數執政,將目前中央政府體制強解為總統制,但總統苦於無法主持內閣會議,而不能直接指揮行政,卻是不爭的事實。總統真正握有的最重要權柄,是行政院長的任命權。行政院長雖則握有政策資訊,由於其職位繫於總統好惡,必然只能遵從總統或其幕僚的指示。而總統決策不經由官僚系統,有些決策過程毫無紀錄,根據為何並不清楚,由此造成了民進黨立委林濁水所稱的「神秘領導」。執政績效不彰,有其憲政根源。民進黨的政黨體質的腐化,也與此權力過度集中有密切關係。換言之,由於在缺乏總統行政權配套的憲政制度下堅持總統制,使得民進黨執政幾年來嚐遍了苦果。今天如果民進黨願意轉而接受雙首長制,並不是由於國民黨的壓力,而應是從國家利益與本身的政黨利益著眼。
若果陳總統願意轉念接受目前體制乃為雙首長制,則有兩項憲政意涵:行政院長必須向立法院負責,且其任期應受憲政慣例保障。未來總統之政黨如果未能在國會獲得多數席次,則總統必須與國會多數黨就重大國家安全與對外政策以及行政院長人選進行協商。由於總統擁有閣揆任命權,故不應由國會多數黨來提出閣揆人選要求總統任命,而應該經協商後由總統主動任命國會多數黨所能夠接受的人選。總統一旦任命行政院長之後,行政院長必須就其重大政策及預算向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的形式,無非就是當重大政策未獲立法院同意時應提出覆議,覆議不過則辭職。如此,則行政院長經由總統任命後,雖不須經立法院同意,但立法院可藉由否決其重大政策來決定其去留,實質上也就是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
在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的精神之下,內閣唯有在覆議不過時,以及新國會或新總統就任時,必須依照憲政慣例總辭。除此之外,總統不能任意解除行政院長職務。這樣的制度設計,有助於總統與行政院長關係的穩定,也有助於內閣施政品質及責信(accountability)的提升。總統不能任意將行政院長解職,看似削弱了憲法所賦予總統的任命權,但事實上總統仍然能夠在同一屆國會期間,以其政治影響力要求不適任的閣揆主動辭職,甚至也可以發動同黨立法委員倒閣。因此,總統仍然能夠將行政院長免職,只是其政治成本提高了而已。
總統任免行政院長的政治成本提高,恰恰有助於穩固一向相當脆弱的總統府與行政院關係。脆弱的府院關係,源於行政院長不能預料總統何時會將其免職,因此戰戰兢兢,隨時必須體察上意。而總統以為隨時可以更換閣揆,所以也會傾向於以閣揆的忠誠度或短期內的表現來做為任免的標準。一旦我們確認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則總統在任命一位行政院長的時候,會認知到在下一屆立法院就職之前,他很難任意將這位行政院長換掉。這樣的認知,形成一種憲法的拘束,讓總統會更謹慎地行使任命的大權。
調整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是否代表民進黨在此時就會失去政權,亦即陳總統必須立即依照國會多數原理,將組閣權交給泛藍政黨? 問題的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即使接受雙首長制與多數組閣原理,對民進黨而言,此時仍不是接受泛藍組閣的合理時機。畢竟去年底所舉行的乃是地方選舉而非國會選舉,立法院裡並沒有新的國會多數產生;遑論縣市長選舉之後泛藍的國會總席次是減少的,更無憲法上的正當理由在這個時候交出政權。民進黨應該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與國會多數組閣原理,但在政治現實上認定此時國會裡並無多數(因泛藍並無形成多數聯盟接手組閣的正式主張),所以民進黨是以國會第一大黨的身分組閣,持續朝向形成一個穩定的多數聯盟而邁進。
如果到下個立法院的會期,民進黨籌組多數聯盟仍然不成,則民進黨應該維持少數政府,直至下一屆國會選舉為止。當然,在本屆立委任期屆滿之前,民進黨為了突破國會杯葛,也可以考慮由黨團自行提出對行政院的不信任案,促使總統解散立法院而提前改選。但現任立法委員,不論藍綠政黨,都似乎並無倒閣的魄力。因此憲政僵局的責任,顯然必須由藍綠政黨來一同承擔。
除非解散國會重新改選真的發生,否則民進黨因為主張雙首長制而讓出政權的情況,只有可能在2008年的二月,也就是2007年底選舉所選出的第七屆立法院就職時出現。那是在第十二任總統選舉的一個月之前。對民進黨而言,假設國會選舉獲勝,則不論是否贏得總統大選,都將擁有組閣權。
部分民進黨人不喜雙首長制,而盼望透過大幅修憲來建構一個較為完整的總統制,但是在第七次修憲所架設的立法院提案與公民複決這兩重極難修憲門檻之上,單憑一黨之力進行大幅修憲的可能性是零。因此,反對雙首長制的人,尤其是主張總統制的人,最迫切需要政黨之間的憲改共識:理想的總統制距離目前的憲政制度相當遙遠,最需要大幅度修憲。現行憲法並不容許總統進行真正的治理,總統雖擁有行政院長任命權,卻不能夠直接任命政務委員和部長,也不能夠主持行政院會議。就憲法而言,總統所能夠直接掌握的行政權力和預算其實相當有限。
傾向內閣制的人,以及願意接受雙首長制的人,都可以主張以建立憲政慣例和小幅度修憲的途徑來達成他們的目標。唯有總統制的偏好者,最為需要推動大幅度的憲改,來對總統權做完整的配套,以建立一個權責相符的真正總統制。因此,在民進黨內部,越是在憲法主張上不喜歡雙首長制,越是需要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接受現行憲法是雙首長制,才有可能與國民黨共謀修憲。這是一個弔詭,卻是不能否認的事實。
2006/01/06
調整憲法見解 建構憲改共識
去年的行憲紀念日,國民黨的馬英九主席在中國時報發表了長篇專文,反對進一步修憲,表現出馬先生從戒嚴時代以來,對任何民主改革都抱持疑慮的性格。七天後,陳水扁總統在今年的元旦談話裡,堅持要推動二階段憲改。不過,並非每一位民進黨人都衷心認同陳總統「唯意志論」的憲改想像。畢竟過去七次修憲,都是在兩大政黨協商共謀之下才成為可能。尤其上次修憲所架設的立法院與公民複決兩重超高修憲門檻,連兩黨合力都不易企及,更使得任何不能獲得高度社會與政黨共識的修憲主張都等於空談。
然而,即使再怎麼批評「唯意志論憲改」是「自欺欺人」,仍不能否認目前憲法仍處於施工狀態,絕不是如馬主席所認為的凡現狀都是完美的。有識者在憲改的「反動」與「盲動」之間,應該要能夠找出一條從現實通往理想的道路。事實上,這條道路就在陳總統的一念之間。如果陳總統的元旦談話是真誠的,亦即要持續推動下一階段的憲政改造,則他應該在適當時機, 接受目前中央政府體制為雙首長制,在此基礎上與各主要政黨進行高層憲改協商,並由此開展「共識修憲」的大道。
憲法見解與憲法主張,應該要能夠區分。對於現行憲法的中央政府體制不論是否滿意,應該認定其為雙首長制。如果民進黨願意接受現行憲法為雙首長制,則兩大政黨在憲法見解上就有基本共識。政黨之間的差異於是僅限於憲法主張,亦即各黨派心目中最理想的憲政制度。在憲法主張上,各政黨可以各言爾「制」,追求其所認為的最佳制度。即使如此,各種制度的鼓吹者仍然不能否認一個事實,那就是台灣所繼承的中華民國憲法,其基本架構傾向內閣制,而經歷過近四十年的強人統治, 以及其後的總統直選,卻發展出一種總統制的憲政文化。在這樣的制度與文化的發展路徑之上,我們所得的就是一種混合制。如果無法接受這種混合制,唯有進行超大規模的憲改工程。
部分民進黨人不喜雙首長制,盼望透過大幅修憲來建構完整的總統制,但是主張總統制的人,最迫切需要政黨之間的憲改共識,因此反而必須承認目前的雙首長制。因為目前的憲政制度距離理想的總統制最為遙遠,最需要大幅度修憲:現行憲法並不容許總統進行真正的治理,總統不能夠直接任命政務委員和部長,也不能夠主持行政院會議。就憲法而言,總統所能夠直接掌握的行政權力和預算其實相當有限。願意接受雙首長制的人,可以用建立憲政慣例來達成目標,修憲是可欲卻非絕對必要的。唯有總統制的偏好者,為了建立一個權責相符的真正總統制, 對總統權做完整的配套,最為需要推動大幅度的憲改。因此,越是在憲法主張上不喜歡雙首長制,越是需要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才有可能與國民黨共謀修憲。這是一個弔詭,卻是不能否認的事實。
固然,即使民進黨接受目前體制為雙首長制,國民黨也未必配合憲改。畢竟馬英九主席已經明確表示反對進一步修憲。但是民進黨承認現狀是一個不完善的雙首長制,由此出發與國民黨謀求憲改共識,是二階段憲改要踏出第一步的唯一機會。更何況,目前憲法所需改革的,絕非僅止於中央政府體制一端。陳總統就主張,人權保障國際接軌、原住民族權利、全球化時代的基本國策等,都將是修憲的重點。如果民進黨能夠以承認雙首長制,承諾不更動國號及憲法基本架構為條件,來促使國民黨同意推動二階段憲改;而能達成雙首長制的完善化,甚至將立法院席次增回合理數目,納入公費選舉以及其他進步性的修憲案,那麼二階段憲改就有極大的意義。
有些泛綠陣營的論者認為,讓藍綠雙方繼續各自堅持己見,憲政僵局持續擴大,或可因此累積二階段憲改的動能。也就是說,不要去修繕憲政體制這棟破爛的房子,要讓它持續破爛下去,直到完全崩坍,這樣才能夠重建一棟嶄新的房子。事實上,這樣的策略思考,不僅在倫理上有嚴重缺陷,在現實上也不可行。畢竟,對於選民而言,憲改不是解決憲政危機的唯一途徑。只要任何政黨同時握有總統權以及國會多數,這棟破房子就不會馬上垮。換言之,要解決憲政危機,不必修憲,投給馬英九就沒有憲政危機了。因此,民進黨如果要繼續讓憲政體制爛下去, 到後來很可能不僅沒有累積憲改的動力,反而逼迫選民支持國民黨,同時也是斲傷憲改的生機。
調整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是否代表民進黨在此時就會失去政權,亦即陳總統必須立即依照國會多數原理,將組閣權交給泛藍政黨?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接受雙首長制與多數組閣原理,對民進黨而言,此時仍不是接受泛藍組閣的合理時機。畢竟去年底所舉行的乃是地方選舉而非國會選舉,立法院裡並沒有新的國會多數產生;遑論縣市長選舉之後泛藍的國會總席次是減少的,更無憲法上的正當理由在這個時候交出政權。民進黨應該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與國會多數組閣原理,但在政治現實上認定此時國會裡並無多數(因泛藍並無形成多數聯盟接手組閣的正式主張),所以民進黨是以國會第一大黨的身分組閣,持續朝向形成一個穩定的多數聯盟而邁進。
然而,即使再怎麼批評「唯意志論憲改」是「自欺欺人」,仍不能否認目前憲法仍處於施工狀態,絕不是如馬主席所認為的凡現狀都是完美的。有識者在憲改的「反動」與「盲動」之間,應該要能夠找出一條從現實通往理想的道路。事實上,這條道路就在陳總統的一念之間。如果陳總統的元旦談話是真誠的,亦即要持續推動下一階段的憲政改造,則他應該在適當時機, 接受目前中央政府體制為雙首長制,在此基礎上與各主要政黨進行高層憲改協商,並由此開展「共識修憲」的大道。
憲法見解與憲法主張,應該要能夠區分。對於現行憲法的中央政府體制不論是否滿意,應該認定其為雙首長制。如果民進黨願意接受現行憲法為雙首長制,則兩大政黨在憲法見解上就有基本共識。政黨之間的差異於是僅限於憲法主張,亦即各黨派心目中最理想的憲政制度。在憲法主張上,各政黨可以各言爾「制」,追求其所認為的最佳制度。即使如此,各種制度的鼓吹者仍然不能否認一個事實,那就是台灣所繼承的中華民國憲法,其基本架構傾向內閣制,而經歷過近四十年的強人統治, 以及其後的總統直選,卻發展出一種總統制的憲政文化。在這樣的制度與文化的發展路徑之上,我們所得的就是一種混合制。如果無法接受這種混合制,唯有進行超大規模的憲改工程。
部分民進黨人不喜雙首長制,盼望透過大幅修憲來建構完整的總統制,但是主張總統制的人,最迫切需要政黨之間的憲改共識,因此反而必須承認目前的雙首長制。因為目前的憲政制度距離理想的總統制最為遙遠,最需要大幅度修憲:現行憲法並不容許總統進行真正的治理,總統不能夠直接任命政務委員和部長,也不能夠主持行政院會議。就憲法而言,總統所能夠直接掌握的行政權力和預算其實相當有限。願意接受雙首長制的人,可以用建立憲政慣例來達成目標,修憲是可欲卻非絕對必要的。唯有總統制的偏好者,為了建立一個權責相符的真正總統制, 對總統權做完整的配套,最為需要推動大幅度的憲改。因此,越是在憲法主張上不喜歡雙首長制,越是需要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才有可能與國民黨共謀修憲。這是一個弔詭,卻是不能否認的事實。
固然,即使民進黨接受目前體制為雙首長制,國民黨也未必配合憲改。畢竟馬英九主席已經明確表示反對進一步修憲。但是民進黨承認現狀是一個不完善的雙首長制,由此出發與國民黨謀求憲改共識,是二階段憲改要踏出第一步的唯一機會。更何況,目前憲法所需改革的,絕非僅止於中央政府體制一端。陳總統就主張,人權保障國際接軌、原住民族權利、全球化時代的基本國策等,都將是修憲的重點。如果民進黨能夠以承認雙首長制,承諾不更動國號及憲法基本架構為條件,來促使國民黨同意推動二階段憲改;而能達成雙首長制的完善化,甚至將立法院席次增回合理數目,納入公費選舉以及其他進步性的修憲案,那麼二階段憲改就有極大的意義。
有些泛綠陣營的論者認為,讓藍綠雙方繼續各自堅持己見,憲政僵局持續擴大,或可因此累積二階段憲改的動能。也就是說,不要去修繕憲政體制這棟破爛的房子,要讓它持續破爛下去,直到完全崩坍,這樣才能夠重建一棟嶄新的房子。事實上,這樣的策略思考,不僅在倫理上有嚴重缺陷,在現實上也不可行。畢竟,對於選民而言,憲改不是解決憲政危機的唯一途徑。只要任何政黨同時握有總統權以及國會多數,這棟破房子就不會馬上垮。換言之,要解決憲政危機,不必修憲,投給馬英九就沒有憲政危機了。因此,民進黨如果要繼續讓憲政體制爛下去, 到後來很可能不僅沒有累積憲改的動力,反而逼迫選民支持國民黨,同時也是斲傷憲改的生機。
調整憲法見解為雙首長制,是否代表民進黨在此時就會失去政權,亦即陳總統必須立即依照國會多數原理,將組閣權交給泛藍政黨?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接受雙首長制與多數組閣原理,對民進黨而言,此時仍不是接受泛藍組閣的合理時機。畢竟去年底所舉行的乃是地方選舉而非國會選舉,立法院裡並沒有新的國會多數產生;遑論縣市長選舉之後泛藍的國會總席次是減少的,更無憲法上的正當理由在這個時候交出政權。民進黨應該在憲法見解上接受雙首長制與國會多數組閣原理,但在政治現實上認定此時國會裡並無多數(因泛藍並無形成多數聯盟接手組閣的正式主張),所以民進黨是以國會第一大黨的身分組閣,持續朝向形成一個穩定的多數聯盟而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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