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4

平議牛肉事件與台美關係

感恩節是美國人最重視的節日之一。有一年的感恩節,我在波士頓,受邀至美國友人家中享用火雞大餐。看著餐桌上巨大醜陋的火雞,我問這位美國友人,「你知道火雞在貴我兩國之間的角色嗎?」縱令友人是學界菁英,還是對我的問題莫名其妙。火雞為何在台灣與美國關係上會有角色?

我告訴他,一九八八年,台灣與美國正在進行貿易談判。美國援用貿易法案「三零一條款」,要求台灣開放美國火雞肉進口,我們的政府讓步了。台灣的養雞農戶非常緊張和憤怒,當時負責談判的國貿局長,後來的行政院長、現在的副總統蕭萬長先生還被抗議的雞農「蛋洗」。那一年三月的雞農抗議,還延續到五月的稻農示威(五二零農運),形成一連串的農民運動。

我也告訴了美國友人,那時候我自己就是以學生身分混在示威農民群眾裡,和警察和憲兵對峙衝突,因之決定放棄做新聞記者的夢想,乾脆直接投入社會和政治運動。重要的是,我跟這位美國友人說,美國火雞最後還是沒有出現在大多數台灣人的餐桌上--老實講,貴國的火雞肉又老又乾,台灣人根本不愛吃。台灣雞農害怕的火雞大舉入侵的惡夢並沒有發生。

但是當年的火雞肉與這次的牛肉進口事件不一樣。火雞肉不論好吃難吃,不會傷害國民的健康,開放進口只是可能影響本土雞農的收入而已。美國牛肉就商品本身的競爭力而言,比火雞肉強多了,卻不是影響國內的畜牧業,而是造成國民因狂牛症而憤怒恐慌。二十一年前雞農要抗議,現在全民都要抗議。

台灣民眾的不滿情緒,不僅僅針對自己的政府,也會直接指向美國。一九八零年代末的台美貿易談判對台灣造成的壓力,其實還比較容易為台灣民眾所理解。美國有三零一條款做為報復的武器,一旦發動則對台灣諸多出口產業將造成致命的打擊。因此政府雖然讓步,但是民眾是看得到利害權衡的。這是貿易談判直接了當的地方。

國家和國家之間的各種折衝談判,卻不是都像三零一條款這麼明擺著。事實上,國家利益是一個總體,很難用部門去分割的。台灣與美國之間的關係太過於特殊,動輒會牽涉到台灣最根本的國家利益--安全與生存,因此往往是在不同類別領域之間的條件來進行交換妥協。這正是為何台灣對美談判常常要動用到國安會層級。這樣的情況下,民眾更無從判斷怎樣的妥協是必要的?怎樣是不必要的?

不論如何,台灣人民對美國牛肉進口事件的抗議,對台美關係並非是負面的。台灣人一向過度親美,使得美國覺得台灣聽話是理所當然。美國的駐軍、投資以及文化侵略,在亞洲各國遭遇很多民眾抗議,惟獨在台灣幾乎沒有。縱使我們有太多國家根本利益要看美國人的臉色,民間表達對美國不滿的聲音,是健康的。

美國對亞洲已經愈來愈失去掌握,甚至產生了危機感。不僅僅是針對雞或牛的問題,在此時,華府應該更尊重台灣民眾對美國的觀感,以此來調整美國對台灣及亞洲的政策。從國家立場,台灣人還可以再更硬一點。

發表於2009/11/04新新聞周奕成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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