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3

台灣起業國之八:「起業型社會」與「社會型企業」

國內的失業率還在升高,談甚麼景氣回春,看麼領先指標都是沒有意義的。人民的痛苦指數有顯著降低,才是真正的復甦。要救經濟,該做的事情還很多!最怕的是政府領導人沾沾自喜,以為光是靠著灑錢,經濟危機就解決了。政府從來都不是聰明的買主,公共工程採購有太多的勾結和浪費。納稅人的錢--還有向未來子孫借來的債,該有更聰明的用途。推動「起業型社會」及「社會型企業」,才是政策該走的方向!

「起業型社會」是指扶助創業的政策環境與鼓勵創業的社會文化。政府在救經濟以及救失業兩個方面,都過於低估創業政策的重要性,對於鼓勵創業所投注的資源遠遠不足。政府花在短期「買」就業率的錢,遠比提供創業貸款擔保的經費多得多。搞就業博覽會之類的表面工夫,勞「師」(學校)動眾(公務員),簡直是捨本逐末。沒有創業,哪來的就業?

政策制定者們還沒有體認到,大量的創業對台灣經濟有多麼重要。前陣子股市所表現的是所謂的資金行情,是金融風暴後由海外匯回的大量資金,在低利率下勢必要尋找投資標的而投入國內股市的結果。不必說,只要氾濫資金全部投入股市,一定造成下一輪的股災。如果投入房地產,則是另一波的泡沫。我們需要大量的新創事業,來吸納在銀行裡嚴重過剩的民間資金。

「社會型企業」是以公共利益為目標的營利事業,但其營利不全是為了出資股東,而是為了提升競爭力、永續經營、擴大服務。最著名的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創立的「葛拉敏」(鄉村)事業體,且在歐美亞非各洲都有成功複製的經驗。在台灣也有一些先行者在努力嘗試,包括部分社區及微型企業。

既有的企業體要轉換為「社會型企業」非常困難,因為股東意見很難協調。可以想見,「社會型企業」必定大多是新創事業。從政策的角度,推動「起業型社會」與「社會型企業」幾乎是一體兩面。政府應積極鼓勵創業,更該鼓勵「社會型企業」的創業,因為「社會型企業」提供原先商業體系無法滿足的服務,而且以保留盈餘再投資而非股東分紅為企業目標,有更強的動機去擴大雇用--有助於減輕失業。

低利、免擔保的微型創業貸款,有如尤努斯在孟加拉設立的「窮人銀行」(在台灣可改稱「誠信創貸」),是「起業型社會」的催化劑,也是「社會型企業」的後盾。行政院勞委會的微型創業貸款與「鳳凰計畫」,青輔會的青年創業貸款與「飛雁計畫」等,毫無疑問必須再擴大--擴大十倍都不為過,因為受惠者不夠多!

用來擔保這些創業貸款的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也必須再增資至少數倍,提供全額擔保,簡化審核程序,讓銀行更快地貸出更多筆的創業貸款--這對失業者、創業者、銀行以及整體社會都有利益。最高決策者該去過問一下:這些立意甚佳的政策,到底成功件數與總額多少?主辦機關有沒有盡力?銀行有沒有配合?

經濟部新提出的製造業投資五十萬元以上五年免稅,並沒有嘉惠非製造業與五十萬元以下的微型創業!沒有好的政策引導,民間微型創業會趨向於停留在非正式經濟的領域,也就是都不去登記立案,但這樣他們長期經營的意願就會降低,政府也抽不到他們的稅。

經建會與文建會推動的文化創意產業,有許多項目應該朝「社會型企業」的方向來規劃。設立社會機制如大眾創投基金來引導民間資金投入文化創意產業,可以同時促進供給面及需求面--愈多人投資在文化創意產業,會引起愈多人去消費。文創產業不能靠少數資本家的投機冒險與政府的補助,要靠大眾參與帶動。

在經濟谷底,該做的事情更多,也更要有長遠眼光,更應該以進步的社會價值做為政策的方向!

發表於2009/04/23聯合報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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